[实用新型]箱底排水结构、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及集装箱模块化建筑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42534.8 | 申请日: | 2015-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089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2 |
发明(设计)人: | 罗时顺;李波;吕雪松;廖伟;王彬;庞彦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3F5/00 | 分类号: | E03F5/00;E03F3/02;E04H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董巍;刘明霞 |
地址: | 22510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箱底 排水 结构 集装箱 模块化 淋浴间 建筑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集装箱模块化建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箱底排水结构、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及集装箱模块化建筑。
背景技术
集装箱作为物流运输的装货容器,具有便于海陆联运、可堆垛、装卸快捷、绿色环保等优点;集装箱建筑作为一种以集装箱为基础进行设计制造出来的新兴的建筑模式,更是集中了多种功能、多种优点,得以在当今世界各地的推广和应用越来越广泛。
现有的集装箱建筑中,淋浴间一般作为集装箱住宿模块的一部分,通过在地板上设置地漏排水,需要在地面上设置防水层、瓷砖等,成本高,且需现场安装每个住宿模块的上下水路,工作量大。并且,这种地漏排水的方式不能满足经济型集装箱公寓中公共淋浴间模块排水量大的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箱底排水结构,用于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底排水结构包括:
底框;
底横梁,所述底横梁平行地设置在所述底框内,相邻的至少两根底横梁的各自的至少一个相应的端部设置有凹陷部;以及
钢地板,所述钢地板铺设在所述底横梁上,所述钢地板设置有排水槽,所述排水槽与所述凹陷部附接并与下水管道连通。
可选地,所述排水槽在与所述下水管道的连通位置设置有沉降部,所述沉降部的底部低于所述排水槽的底部,所述下水管道与所述沉降部连通。
可选地,所述排水槽沿所述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内底的四个边中的至少两个相邻的边设置。
可选地,所述下水管道位于所述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的端部。可选地,所述凹陷部构造为凹槽。
可选地,所述钢地板为不锈钢地板。
可选地,所述箱底排水结构的边缘设置有导轨支撑件。
可选地,所述导轨支撑件的横截面为开口朝向所述箱底排水结构外的槽型。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其包括上述箱底排水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内部分为两个空间,一空间用作淋浴间,另一空间用于设置管道井和/或楼梯。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集装箱模块化建筑,其包括上述的集装箱模块化淋浴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箱底排水结构,充分利用了集装箱箱底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解决了淋浴间水流量大下水困难的问题,而且排水槽末端位置处的沉降部可在排水量大时起到缓冲作用,从而不影响流速。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附图中,
图1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的箱底排水结构的俯视图;
图2为沿图1中的线A-A所截的截面图;以及
图3为沿图1中的线B-B所截的截面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底框 2、底横梁
3、钢地板 4、下水管道
5、钢板 6、导轨
7、导轨支撑件 8、踢脚线
9、内墙板 10、防霉硅胶
20、第一室 30、第二室
21、凹陷部 31、排水槽
32、沉降部 51、挡水板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为了彻底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显然,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142534.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