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旋挖机井下多功能工作保护舱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119065.8 | 申请日: | 2015-02-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363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1 |
| 发明(设计)人: | 董琪;肖建军;高洁;张鹏;范福会;甄平福;李曦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E21B41/00 | 分类号: | E21B41/00;E02D3/0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彭丽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07 | 代理人: | 彭丽芳 |
| 地址: | 710001 陕西省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机井 多功能 工作 保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井下工作保护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旋挖机井下多功能工作保护舱。
背景技术
目前,建筑领域大多数井内作业为人工吊装井下徒手作业,危险性极大,同时由于工人井下作业悬吊措施不够完善使得工人在井下无法携带井下所采集的土样和仪器,只能通过二次悬吊将土样活仪器掉入井内指定深度,悬吊系统自身稳定性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故原有人工井下工作模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工作效率低的特点,在土质不好或者深井内(>15m)无法进行人工井下作业,目前超过15m的深井内无法进行人工井下作业,使得工程建筑在勘察地层方面受到严重的制约。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旋挖机井下多功能工作保护舱。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旋挖机井下多功能工作保护舱,包括连接口,可以与通用旋挖机相连接,工作舱、安装在工作舱下方的圆锥形夯土器,所述工作舱由四根立柱、上顶盘、下顶盘构成,所述上顶盘、下顶盘通过四根立柱焊接,所述连接口通过倒锥型固定架固定在所述上顶盘上,所述倒锥型固定架由若干连接柱围成,所述工作舱内上端设有扶手杆,所述工作舱下端设有挡脚板,所述挡脚板焊接在所述立柱上。通过该工作保护舱与旋挖机的协调工作,大大增加了井下人工埋置仪器及取土操作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使得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克服原有人工井下无法大量携带要埋设的仪器和土样的问题,提高工人在井下操作的安全性
作为优选,所述扶手杆两端与所述立柱焊接。
作为优选,所述上顶盘、下顶盘均为圆盘。
作为优选,所述上顶盘、下顶盘均采用厚度为30mm钢板制作。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该工作保护舱与旋挖机的协调工作,大大增加了井下人工埋置仪器及取土操作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使得人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克服原有人工井下无法大量携带要埋设的仪器和土样的问题,提高工人在井下操作的安全性,同时能够进行探井的回填压实工作。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旋挖机井下多功能工作保护舱,包括连接口1、工作舱9、安装在工作舱9下方的圆锥形夯土器8,所述工作舱9由四根立柱7、上顶盘3、下顶盘4构成,所述上顶盘3、下顶盘4通过四根立柱7焊接,所述连接口1通过倒锥型固定架2固定在所述上顶盘3上,所述倒锥型固定架2由若干连接柱围成,所述工作舱9内上端设有扶手杆5,所述工作舱9下端设有挡脚板6,所述挡脚板6焊接在所述立柱7上。
所述扶手杆5两端与所述立柱焊接。
所述上顶盘3、下顶盘均4为圆盘。
所述上顶盘3、下顶盘4均采用厚度为30mm钢板制作。
本具体实施可在井下安装仪器时安装技工的作业平台,回填土方时作为夯锤使用。最大外径为600mm,用于直接为700mm的井下作业使用;人员作业空间可容纳身高1.75m,体重85kg的技工在井下作业,作业时可站立或版蹲姿势作业;上顶盘3、下顶盘4均为30mm的钢板制作,可以防止在井下作业时有直径在200mm的落物不会击伤
本具体实施使用时,人员在井下作业时有无线对讲机保持联系,若有紧急情况,可进行对讲通话,指挥员会立即将作业人员从井内提出;人员在井下作业是,使用高压气泵想井内送风,若遇井内土方大体积坍塌,作业舱上下钢板保护区有一定的保护空间,迅速抓住送风管,将管口对住人呼吸,可争取足够的营救时间;本具体实施由旋挖钻机钻杆连接,在井下作业时可根据井下空间,及时上下和旋转平台,减省了作业人在井下的时间;旋挖钻机提升力达15T,提升速度为70m/min,井下作业出现异常时能够很快的处理;井内作业完成后,向井内回填一定的土方量,再上下活动钻杆连接的此工具,可夯实虚填土方。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未经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119065.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