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520112665.1 | 申请日: | 2015-02-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155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 发明(设计)人: | 张士鹏;李言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蒋雅洁;张振伟 |
| 地址: | 10008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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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活动部分和本体部分;所述活动部分内设有至少一个功能单元;
所述活动部分相对于所述本体部分,能够从第一位置运动到第二位置;
所述本体部分包括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设有第一显示单元;所述活动部分包括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的长边的长度与所述第一表面的短边的长度一致;
所述活动部分相对于所述本体部分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均位于第一平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活动部分相对于所述本体部分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活动部分能够用于支撑所述本体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姿态时,所述活动部分相对于所述本体部分位于所述第二位置,且所述活动部分的第一部分和所述本体部分的第二部分用于支撑所述电子设备。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二姿态时,所述活动部分相对于所述本体部分位于第三位置,且所述活动部分的第一部分和所述本体部分的第三部分,能够用于支撑所述电子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姿态时,所述活动部分与所述本体部分之间形成有第一夹角;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二姿态时,所述活动部分与所述本体部分之间形成有第二夹角;
所述第一夹角不等于所述第二夹角。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活动部分的端部包括与所述第二表面相邻的第一端面;
所述活动部分相对于所述本体部分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端面能够用于支撑所述本体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部分所述第一端面设有微型凸起;
所述微型凸起用于支撑所述本体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部分所述第一端面设有塑胶层;
所述微型凸起设置在所述塑胶层上。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端面包括分为相邻分布的第一端面部分和第二端面部分;
所述第一端面部分和所述第二端面部分位于不同的平面内;
其中,所述第二端面部分与所述第二表面相邻,用于支撑所述本体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设置在所述活动部分上的所述功能单元包括至少两种完成不同功能的功能单元。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设置在所述活动部分的所述功能单元包括音频输出单元。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本体部分在远离所述活动部分的一端设有音频采集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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