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尘器用吸嘴及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02111.3 | 申请日: | 2015-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205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05 |
发明(设计)人: | 钱智慧;毛怒涛;叶丰荣;金文芳;周还化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9/04 | 分类号: | A47L9/04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戴俊波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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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尘 器用 吸尘器 | ||
1.吸尘器用吸嘴,包括吸嘴头和吸嘴管,吸嘴头内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主吸尘腔,吸嘴头的底部设有与主吸尘腔连接的主吸入口,主吸入口在吸嘴头前后方向上的尺寸为L2,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头内还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副吸尘腔,副吸尘腔与主吸尘腔相互隔开,副吸尘腔的底部设有副吸入口,副吸入口位于主吸入口的后方,副吸入口在吸嘴头前后方向上的尺寸为L1,L1<L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吸尘腔的后部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主出口,副吸尘腔的后部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副出口,吸嘴头内设有将主吸尘腔与副吸尘腔隔开并使副出口向后开口的分隔板,主出口位于副出口的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吸入口的截面积为S21,主出口的截面积为S22,副吸入口的截面积为S11,副出口的截面积为S12,S21/S11<S22/S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板的下端与吸嘴头的侧边连接并形成围住副吸入口的围边,围边的底端面位于水平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出口的左端与副吸入口的左端之间设有左导向面,副出口的右端与副吸入口的右端之间设有右导向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导向面由左斜面与左弧面组成,左斜面的左端与副吸入口的左端连接,左斜面的右端与左弧面的左端相切,左弧面的右端与副出口的左端连接,右导向面由右斜面与右弧面组成,右斜面的右端与副吸入口的右端连接,右斜面的左端与右弧面的右端相切,右弧面的左端与副出口的右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导向面与右导向面对称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板上设有向前延伸同时向下延伸的前隔板,前隔板的底部设有刷条,刷条位于主吸入口与副吸入口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头上转动连接有回转刷,回转刷位于前隔板与分隔板之间,前隔板上位于回转刷的上方设有与主吸尘腔连通的次吸入口,前隔板上设有嵌入回转刷表面的刮条。
10.吸尘器,包括主机、吸管和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为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吸尘器用吸嘴,吸嘴管与吸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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