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71872.7 | 申请日: | 2015-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162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发明(设计)人: | 曹海英;李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海英;李娟 |
主分类号: | G09F11/08 | 分类号: | G09F1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0030 黑龙江省哈尔滨***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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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法律知识 推广 宣传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
背景技术
法律知识学习过程中需要牢记许多法律知识,目前诸多高校或是企事业单位,为了帮助人们更好的了解、学习牢记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会设置法律宣传栏,但是现有的宣传栏装置需要固定在同一位置,不能够移动,而且只能够对纸质文件进行宣传,功能单一,不利于学生的学习。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解决现有法律宣传装置不能移动和宣传板面容量小的问题。
所述目的是通过如下方案实现的: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为高度可伸缩结构,所述支架内的两侧上下两端设有U型托板,所述托板上设有辊轴,下端的辊轴上长度方向设有插槽,所述插槽内设有一号磁铁条,所述辊轴的一侧设有手摇把手,所述辊轴上设有软质材料的宣传板,所述宣传板的一端设有与一号磁铁条相配合的二号磁铁条,所述支架上通过合页连接有透明玻璃对开门,所述支架的顶端设有屋顶,所述支架上设有背板,所述背板的前表面设有手写板,所述手写板的上端设有磁铁块。
所述支架的底端设有万向轮。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可以转动把手,宣传板在辊轴上转动,将所宣传讲解的法律知识在有限的空间得到大量的展示,根据需要支架的高度可以调节,还可以通过万向轮将支架推行到安静处,方便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宣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支架,2-托板,3-辊轴,4-插槽,5-一号磁铁条,6-把手,7-宣传板,8-二号磁铁条,9-万向轮,10-对开门,11-屋顶,12-手写板,13-磁铁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阐述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
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为高度可伸缩结构,所述支架1内的两侧上下两端设有U型托板2,所述托板2上设有辊轴3,下端的辊轴3上长度方向设有插槽4,所述插槽4内设有一号磁铁条5,所述辊轴3的一侧设有手摇把手6,所述辊轴3上设有软质材料的宣传板7,所述宣传板7的一端设有与一号磁铁条5相配合的二号磁铁条8。所述支架1上通过合页连接有透明玻璃对开门10,所述支架1的顶端设有屋顶11。所述支架(1)上设有背板,所述背板的前表面设有手写板12,所述手写板12的上端设有磁铁块13。所述支架1的底端设有万向轮9。
将所宣传讲解的法律知识打印到PVC软质材料的宣传板7面上,宣传板7的形状为筒状,套在上端的辊轴3上,宣传板7的一端设置在插槽4内,二号磁铁条8与一号磁铁条5粘合,转动把手6,宣传板7在辊轴3上转动。屋顶11防止灰尘落到支架和宣传板7上,减少对宣传板7的擦拭。手写板12的上端设有金属条,纸质宣传资料通过磁铁块13固定在手写板12上的金属条上。将辊轴3在托板2上摘下,将所宣传的法律知识写在写字板12上,方便多用。
本实施方式只是对本专利的示范性说明而并不限定它的保护范围,本领域人员还可以对其进行局部改变,只要没有超出本专利的精神实质,都视为对本专利的等同替换,都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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