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极板保护剂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917438.0 | 申请日: | 2015-1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7624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2 |
| 发明(设计)人: | 刘贵生;李稚松;陶煜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斗航天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M4/62 | 分类号: | H01M4/62;H01M10/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术兰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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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极板 保护剂 电池 充放电能力 护理领域 使用寿命 极板 申请 | ||
1.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和碘化钠共6-10份,溴化钾和溴化钠共6-10份,冰乙酸10-50份,蒸馏水200-30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7-9份,溴化钾6.5-9份,冰乙酸20-35份,蒸馏水220-270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7-8份,溴化钾8-9份,冰乙酸25-30份,蒸馏水250-265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7份,溴化钾8份,冰乙酸25-27份,蒸馏水255-260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
碘化钾3-5份,溴化钾3-5份,冰乙酸21-36份,蒸馏水218-270份,碘化钠3-5份,溴化钠3-5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
碘化钾3.5-4.8份,溴化钾3.2-4.5份,冰乙酸20-35份,蒸馏水220-270份,碘化钠3.7-4.2份,溴化钠3.1-4.4份。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7.5份,溴化钾7份,冰乙酸28份,蒸馏水230-235份。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7.2份,溴化钾7.5份,冰乙酸27份,蒸馏水230-232份。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4.1份,溴化钾3.7份,冰乙酸25份,蒸馏水256份,碘化钠4份,溴化钠3.8份。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电池极板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数计,包括如下原料组分:碘化钾4.7份,溴化钾4.2份,冰乙酸31份,蒸馏水265份,碘化钠3.9份,溴化钠3.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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