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应用程序的加/解密方法、加/解密系统及移动终端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908177.6 | 申请日: | 2015-12-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125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0 |
| 发明(设计)人: | 柯恩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21/31 | 分类号: | G06F21/31;G06F3/0481;G06F3/048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王再朝 |
| 地址: | 201616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用程序 解密 方法 系统 移动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移动通信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加/解密方法及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应 用程序的加/解密方法、加/解密系统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移动终端的普及越来越广泛,伴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移动终端的配置以及功能 也越来越强大,适用于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也是日益增多、日益完善,以使得我们的生活越 来越依赖于移动终端。
现有的应用程序加密方法有两种,其一是密码加密,启动应用程序时要求用户输 入正确的密码;其二是在桌面隐藏应用程序,以使得他人找不到。现有的应用程序加密时都 是只设置一个加密密码,用户在不得不给其他人解密的情况下只能输入密码,不能保护所 述应用程序。现有的加密方法也不能根据用户的需要为应用程序设置多个不同密码,在解 密的时候也不能根据用户输入的不同密码进入真正的应用程序或者伪装的应用程序。
现有针对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的保护主要是针对网络上的威胁,例如,手机银行客 户端,淘宝客户端,京东客户端等,这些应用程序的保护都是在后台进行,用户无法切实感 受到,而对于另一些应用,例如支付宝,若要进入该APP,小数额转账是不需要输入密码,如 果别人拿到你的手机进行小额转账就会对用户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或者用户不想让别人 看到与自己相关的隐私,例如,通讯录,短信,微信,QQ,相册等应用程序。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应用程序的加/解密方法、加/解密系统及移动终端,以解决现 有技术中无法实现对与用户隐私相关的应用程序进行保护的缺陷,实已成为本领域从业者 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应用程序的加/解密 方法、加/解密系统及移动终端,用于解决现有技术无法实现对与用户隐私相关的应用程序 进行保护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发明一方面提供一种应用程序的加密方法, 应用于所述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具有触摸显示屏,所述触摸显示屏具有多个应用程序 图标用户界面,每一应用程序图标用户界面上设置有多个应用程序图标,所述应用程序的 加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在所述触摸显示屏输出应用程序图标用户界面的状态下, 监听用户按压从多个应用程序图标中当前选择的一个应用程序图标的按压动作;步骤二, 获取与当前选择的应用程序图标的按压动作相关的第一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步骤三,提 示用户再次按压该应用程序图标以便获取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将所述第一自定义动 态数据信息与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进行比对以判断所述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是 否与所述第一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相匹配,若是,则结束当前选择的应用程序图标的加密 操作,返回步骤一,继续监听用户按压另一应用程序图标的按压动作;若否,则返回步骤三。
于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应用程序的加密方法还包括:当用户将需要加密的 应用程序加密完毕,终止所述应用程序的加密方法。
于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应用程序的加密方法还包括在获取与当前选择的应 用程序图标的按压动作相关的第一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的同时,将所述第一自定义动态数 据信息予以存储。
于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和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 息都包括用户按压当前选择的应用程序图标的按压力度和按压时间长度。
于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判断所述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一自定 义动态数据信息相匹配的匹配标准为判断所述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一 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一致,若在,则表示所述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与所述第一自定义 动态数据信息相匹配,若不在,继续判断所述第二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是否在与所述第 一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相关的误差范围内,若在,则表示所述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与 所述第一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相匹配,若不在,则表示所述第二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与所 述第一自定义动态数据信息不匹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90817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