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10906258.2 | 申请日: | 2015-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1291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6 |
发明(设计)人: | 葛付江;赵凯;史晓斌;周丹;卓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杨静 |
地址: | 10008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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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处理 方法 电子设备 | ||
1.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获得与用户对应的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其中,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为通过统计所述用户的至少两个网络行为后,对所述至少两个网络行为进行分类后获得的行为,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中的每种类型的行为具有对应的消费能力值;以及
基于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确定所述用户的消费能力;
其中,所述获得与用户对应的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包括:
基于网络行为的相似性,获得与同一所述用户对应的多个账户在不同应用平台中的网络行为;
对从所述不同应用平台获得的网络行为进行分类,获得所述用户对应的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其中,所述不同应用平台中的每个应用平台包括:购物类应用平台、生活类应用平台、社交类应用平台或综合类应用平台,其中,所述至少两个网络行为中的每个网络行为包括:购物类行为、问答类行为或论坛类行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网络行为的相似性,获得用户在不同应用平台中的网络行为,具体包括:
获得第一应用平台中第一账户对应的第一网络行为以及第二应用平台中第二账户对应的第二网络行为;
在所述第一网络行为与所述第二网络行为的相似性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时,确定所述第一账户与所述第二账户对应同一用户;其中,所述第一网络行为与所述第二网络行为中每个行为均定义有与该行为对应的特征向量,通过预设相似性模型对第一特征向量与第二特征向量进行计算后获得所述第一特征向量对应的行为与所述第二特征向量对应的行为的相似性;
判断所述第一账户与所述第二账户对应的用户是否为所述用户,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第一网络行为与第二网络行为为所述用户产生的行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第一账户与所述第二账户对应的用户是否为所述用户,具体包括:
获得所述用户产生的第三网络行为;
判断所述第一网络行为和所述第二网络行为中任一一个或两个行为与所述第三网络行为的相似性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第一账户与所述第二账户对应的用户为所述用户。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于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确定所述用户的消费能力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之一:
基于所述消费能力,确定所述用户的授信信息;和/或
基于所述消费能力,确定与所述用户对应的至少一个推送信息。
5.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存储单元,用于存储至少一个程序模块;以及
至少一个处理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过获得并运行所述至少一个程序模块,用于获得与用户对应的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其中,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为通过统计所述用户的至少两个网络行为后,对所述至少两个网络行为进行分类后获得的行为,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中的每种类型的行为具有对应的消费能力值;以及基于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确定所述用户的消费能力,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还用于:
基于网络行为的相似性,获得与同一所述用户对应的多个账户在不同应用平台中的网络行为;
对从所述不同应用平台获得的网络行为进行分类,获得所述用户对应的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其中,所述不同应用平台中的每个应用平台包括:购物类应用平台、生活类应用平台、社交类应用平台或综合类应用平台,其中,所述至少两个网络行为中的每个网络行为包括:购物类行为、问答类行为或论坛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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