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立体显示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898573.5 | 申请日: | 2015-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728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02 |
| 发明(设计)人: | 牛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22 | 分类号: | G02B27/22 |
| 代理公司: | 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 31282 | 代理人: | 臧云霄;李峰 |
| 地址: | 201201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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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显示装置 | ||
1.一种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衬底;
柵极线,设置在所述衬底上;
数据线,设置在所述衬底上并与所述柵极线交叉定义出子像素;
包括n行m列子像素的像素阵列,所述像素阵列包括至少一个像素组, 所述像素组包括以p×4排列的子像素,其中,p为大于等于3的整数,n为 大于3的整数,m为大于4的整数;
分光元件阵列,包括多个分光元件,其中,所述分光元件与所述像素阵 列的行方向之间形成第一夹角,所述分光元件覆盖至少1个所述像素组;以 及
控制电路,用于在3D显示模式下,使所述立体显示装置沿所述像素阵列 的行方向和列方向的分辨率均与2D显示模式下所述立体显示装置沿所述像 素阵列的行方向和列方向的分辨率等比例变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覆盖 N×M排列的像素组,其中,1≤N≤n/3,1≤M≤m/4。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被所述分光元件覆 盖的M列像素组在3D显示模式下显示2M个视差图像,以使所述显示装置 提供2M个视点。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像素组在 3D模式时显示1×4排列的像素点时,被所述分光元件覆盖的M列像素组在 3D显示模式下显示4M个视差图像,以使所述显示装置提供4M个视点。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 制电路用于:
在2D显示模式时,使所述像素组中按2×2排列的像素点进行显示;以 及
在3D显示模式时,使所述像素组中按1×4排列的像素点进行显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还用 于在3D显示模式下,使各所述像素组从所述1×4排列的像素点切换到2×2 排列的像素点来进行显示。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n为p的整数倍, m为4的整数倍。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n等于3。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行子像素包括 依次重复排列的具有第一颜色的第一子像素、具有第二颜色的第二子像素及 具有第三颜色的第三子像素,其中,所述像素阵列的相邻两行子像素在行方 向上错开。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像素阵列的 相邻两行子像素中相同颜色的子像素在行方向上错开子像素的宽度的1.5倍 的距离。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角的 角度为actan(2H/W),其中,W为一个子像素的宽度,H为一个子像素的长 度。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2×2排列的像素点中的列方向与所述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 actan(2H/W);
所述1×4排列的像素点中的各像素点的倾斜方向与所述行方向之间的 夹角为actan(2H/W)。
13.如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子 像素的长宽比H/W为4:3。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1×4排列的 像素点中,各像素点包括位于同一列的连续相邻的三个不同色子像素。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2×2排列的 像素点中,各像素点包括按“品”字型排列的三个不同颜色的子像素。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颜色、 第二颜色、第三颜色分别为:红色、绿色、蓝色;或者红色、蓝色、绿色。
17.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分光元件阵列一体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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