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据传输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851406.5 | 申请日: | 2015-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569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24 |
发明(设计)人: | 尹绍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尹绍华 |
主分类号: | H04L1/00 | 分类号: | H04L1/00;H04L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王金宝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据传输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据传输方法。
背景技术
现阶段因特网的建设越来越好,为基于因特网的音视频通信广泛应用提供了基础。为了达到实时音视频通信的要求,目前在因特网传输时,多采用用户数据包协议(UserDatagramProtocol,UDP)来传输数据。而UDP协议的特点是不能够保证数据可靠的到达对方,因此传输过程中会因为网络的原因导致丢包,导致接收端不能完全解码传输的数据,因此通信的效果受到影响。例如视频出现马赛克、音频出现丢音等现象。现阶段一般采取重发包的方法和前向误差的方法来解决丢包问题。重发包方法对丢包很有效,但在没有收到接收确认的时候,会不停的重发该包直到接收到对端确认。对于实时的通信,重发会导致较大的延时,而盲目重发又会增加带宽的负担,导致更多的丢包。前向误差的方法是在传输n个帧的基础上,另外附带相关的校验数据,这样在网络丢包的时候,接收端可以通过这些校验的数据来恢复相关的丢失数据。前向误差的方法的延迟小但其恢复数据的方法不一,会导致质量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通过对数据帧编号,有针对性的重发丢失数据的数据传输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数据传输方法,包括:
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数据信息,其中,数据信息包括数据帧和与数据帧一一对应的序号;
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补偿请求,其中,补偿请求为一定数量的字节,用于请求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与丢失序号对应的丢失数据帧;
向第二终端发送丢失数据帧。
可选地,数据信息包括音频数据信息和视频数据信息。
可选地,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补偿请求,包括:
第一终端的第一音频通信模块接收补偿请求;
根据补偿请求确定与丢失序号对应的丢失数据帧。
可选地,根据补偿请求确定与丢失序号对应的丢失数据帧之前,还包括:
将补偿请求发送至第一终端的第一视频通信模块。
可选地,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补偿请求之前,方法还包括:
缓存数据信息。
可选地,通过音频传输通道传输的补偿请求的发送间隔时间小于60ms/帧。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数据传输方法,包括:
第二终端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数据信息,其中,数据信息包括数据帧和与数据帧一一对应的序号;
根据序号确定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丢失数据帧对应的丢失序号;
向第一终端发送补偿请求,其中,补偿请求为一定数量的字节,用于请求第一终端发送与丢失序号对应的丢失数据帧;
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丢失数据帧。
可选地,数据信息包括音频数据信息和视频数据信息。
可选地,向第一终端发送补偿请求,包括:
将补偿请求编入音频数据信息,并通过音频传输通道发送至第一终端,其中,补偿请求为一定数量的字节。
可选地,通过音频传输通道传输的补偿请求发送间隔时间小于60ms/帧。
基于上述技术方案的数据传输方法,通过对数据帧编号,有针对性的重发丢失数据,有效的解决丢包补偿的问题,在可以接受的延迟下保证了原有的传输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传输方法的示意性过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接收补偿请求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接收补偿请求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传输方法的示意性过程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发送补偿请求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以及优点表达的更清楚,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传输方法的示意性过程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可包括:
步骤110,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数据信息,其中,数据信息包括数据帧和与数据帧一一对应的序号。
步骤120,第二终端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数据信息,其中,数据信息包括数据帧和与数据帧一一对应的序号。
步骤130,第二终端根据序号确定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丢失数据帧对应的丢失序号。
步骤140,第二终端向第一终端发送补偿请求,其中,补偿请求为一定数量的字节,用于请求第一终端发送与丢失序号对应的丢失数据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尹绍华,未经尹绍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851406.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