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浮动压板的U形件成型模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824540.6 | 申请日: | 2015-1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969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 发明(设计)人: | 谷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万斯金属特种成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1D37/10 | 分类号: | B21D37/10;B21D43/00 |
| 代理公司: |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隋金艳 |
| 地址: | 401221***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浮动 压板 成型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有浮动压板的U形件成型模。
背景技术
弯曲是将金属材料,包括板材、线材、管材、型材或毛坯材料沿弯曲线弯成一定的角度和形状的工艺方法,弯曲工艺是冲压工艺的基本工序,在冲压生产中应用广泛。U形件的弯曲是弯曲工艺中的一种。现有的U形件弯曲模,其结构主要包括下凹模,下凹模上部开有水平的纵截面为半圆形的通槽,位于下凹模正上方的水平的凸模芯轴,凸模芯轴可竖直运动对放置在下通槽上部的坯件进行冲压,成型出所需的U形件。但这种传统的U形件成型模存在的问题是:凸模芯轴下行到位前,坯件仅仅是放置在通槽上部,一是定位准确度差,二是在凸模芯轴下压过程中,由于没有对坯件边料进行定位的结构,坯件的边料往往容易偏离原来冲压位置,导致成型出的U形件的两个U形支脚不在同一平面上,加工质量差。
发明内容
本发明意在提供一种可对坯件的边料进行浮动定位的带有浮动压板的U形件成型模。
本方案中的带有浮动压板的U形件成型模,包括下凹模,下凹模的上部开有水平的纵截面为半圆形的通槽,在下凹模的正上方设有与下凹模配合冲压的水平的凸模芯轴,凸模芯轴固定在竖直的上模固定杆上,其特征在于,在上模座下部对称设有两个竖直的导柱,导柱的下部固定有挡板,导柱上与导柱空套设有一水平的浮动压板,浮动压板的下表面与挡板相抵,浮动压板的上部与上模座之间设有压簧。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加工坯件时,先将坯件放在下凹模的通槽的上部,保证两边的边料对称,然后上模座带动凸模芯轴和浮动压板下行,浮动压板先与坯件边料接触压紧坯件,对坯件进行定位,凸模芯轴继续下行,在此过程中浮动压板上的过孔对上模固定杆起到运动导向的作用,直至凸模芯轴冲压坯件成型出U形件。
本方案由于采用的是浮动压板,因此不会对工件的成型产生影响,且能够压紧坯件的边料,在坯件成型时对其进行一定的限位,防止扭曲变形,避免成型出的U形件的U形支脚不在同一平面上。
进一步,在上模座上螺纹连接有调节螺钉,调节螺钉的下端设有垫片,压簧的上端与垫片相抵。通过旋转调节螺钉,可调节压簧的压紧力,从而调节浮动压板的压紧力度,以满足不同工艺需求。
进一步,还包括环状的下模固定板,下凹模位于下模固定板内,在下模固定板上开有竖直的导向孔,导柱可插入到导向孔内。通过导向孔和导柱的配合,在凸模芯轴下行时,对其运动具有导向作用。
进一步,凸模芯轴与上模固定杆螺纹连接,方便更换凸模芯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下模座1、导向孔2、导柱3、上模固定杆4、上模座5、调节螺钉6、压簧7、浮动压板8、凸模芯轴9、下凹模10、下模固定板11。
实施例基本如附图1所示:本实施例带有浮动压板8的U形件成型模,下模座1位于最下方,下模座1的上部为下模垫,下模垫的上部设置环状的下模固定板11,下模座1、下模垫和下模固定板11三者通过螺钉固定在一起。下凹模10位于下模固定板11内。在下模固定板11、下模垫和下模座1上开有竖直的对应的导向孔2。下凹模10的上部开有水平的纵截面为半圆形的通槽。
上模座5位于下模座1的正上方,上模座5的下部设有上模垫,上模垫的下部设有上模板,本实施例上模座5、上模垫和上模板三者也通过螺钉固定在一起。在上模座5、上模垫和上模板的中部均开有通孔,上模固定杆4穿过上述通孔,其上部与模柄连接,其下部螺纹连接有水平的凸模芯轴9。凸模芯轴9可与下凹模10配合冲压坯件。
本实施例在上模座5下部对称设有两个竖直的导柱3,导柱3可插入到导向孔2内。导柱3的下部固定有挡板,导柱3上与导柱3空套设有一水平的浮动压板8,浮动压板8的下表面与挡板相抵,浮动压板8的上部与上模座5之间设有压簧7。具体的,在上模座5上螺纹连接有调节螺钉6,调节螺钉6的下端设有垫片,压簧7的上端与垫片相抵。本实施例在浮动压板8的中部开有过孔,上模固定杆4穿过过孔。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万斯金属特种成形有限公司,未经重庆万斯金属特种成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82454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