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隐匿性肾炎血尿的中药组合物及护理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824465.3 | 申请日: | 2015-1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271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17 |
| 发明(设计)人: | 刘玉秀;马清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玉秀 |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 | 分类号: | A61K36/898;A61P13/12;A61P7/04;A61P1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76400 山东省临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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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隐匿 肾炎 血尿 中药 组合 护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组合物,尤其涉及一种治疗隐匿性肾炎血尿的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隐匿性肾小球肾炎是由多种病因、多种病理类型组成的原发于肾小球的一组免疫性疾病,临床可表现为无症状性血尿,不伴有高血压、明显水肿和肾功能下降,本病可保持长期稳定,亦可转归为慢性肾小球肾炎进展成肾功能衰竭。隐匿性肾小球肾炎血尿是指症状及体征不明显,病程绵长,反复发作,病因病理改变多样,有轻度的持续性或间断性血尿(有时为反复发作性肉眼血尿)的一类肾小球疾病,又称无症状性血尿。肾小球性血尿最多见于IgA肾病,亦可见于其他肾小球疾病,是以血尿为主要表现或兼有少量蛋白尿,无高血压、水肿等症状。西医用以预防和治疗感染使用的药物损害肾脏,长期使用有明显的副作用。申请人在多年的临床实践中,利用中药治疗此病,取得了较好的疗效,而且中药药性温和,无毒副作用,可长期服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隐匿性肾炎血尿的中药组合物。本症以肝肾阴虚或气阴两虚是本,湿热毒邪是标,因此临床治疗以清热凉血、利尿利湿为主。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该治疗隐匿性肾炎血尿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制成:桤木枝梢9-15份、三消草15-30份、鹅掌金星草15-30份、黑塔子根15-30份、木芙蓉花6-12份、建兰叶15-30份、蜀葵根30-60份、兖州卷柏9-15份、夜花藤9-15份、乔木紫珠15-30份、白马骨根30-60份、毛叶木通3-6份。
优选的,桤木枝梢12份、三消草22份、鹅掌金星草22份、黑塔子根23份、木芙蓉花9份、建兰叶23份、蜀葵根45份、兖州卷柏12份、夜花藤12份、乔木紫珠22份、白马骨根45份、毛叶木通4.5份。
制备方法将上述中药水煎制成汤剂。
方中:桤木枝梢清热、止血;三消草清热凉血;鹅掌金星草清热凉血、利尿;黑塔子根清热凉血、利尿;木芙蓉花清热凉血;建兰叶清热凉血、利湿;蜀葵根清热凉血、利尿;兖州卷柏凉血止血、利尿;夜花藤凉血止血、利尿;乔木紫珠凉血止血;白马骨根清热利湿;毛叶木通清热利湿。
临床资料
1、一般资料选取的80例患者为2010年1月-2013年12月我院专科门诊及病房病人,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40例,男21例,女19例,年龄17-52岁,平均42.5岁;病程35天-5年,平均2.39年,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肉眼血尿12例,持续镜下血尿28例。对照组40例,男22例,女18例,年龄17-51岁,平均41岁;病程28天-6年,平均2.41年,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肉眼血尿11例,持续镜下血尿29例。
2、诊断标准西医诊断标准:依据中华内科杂志年第期“全国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分型与治疗及诊断标准专题座谈会纪要”及《肾脏病诊断与治疗学》,所有病例均符合:①持续镜下血尿和反复肉眼血尿(尿红细胞:离心尿境检>3个/HP,牛包华氏计算盘计数>8000个/ml);②位相镜检畸形尿红细胞>80%,自动血球计数仪测定尿红细胞平均体积M<60fl;③24小时尿蛋白定量<2.0g,不伴高血压、水肿、肾功能减退;④根据临床和实验室检查,排除急性感染后肾小球肾炎、继发性肾小球肾炎、腰痛-血尿综合征、持发性高钙尿症及运动所致的运动员肾炎等。
中医辨证标准:阴虚湿热型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肝肾阴虚证主症:目睛干涩或视物模糊,头晕耳鸣,五心烦热或手足心热或口干咽燥,腰脊酸痛。次症:遗精,滑精,或月经失调,舌红少苔,脉弦细或细数。
湿热证主症:皮肤疖肿、疮疡,咽喉肿痛,小溲黄黄赤、灼热或涩痛不利,面目或肢体浮肿。次症:口苦或口干、口粘;脘闷纳呆,口干不欲饮;苔黄腻,脉濡数或滑数。
纳入标准:年龄10-70岁;西医诊断为隐匿性肾小球肾炎、临床主要以血尿为表现者;中医辨证属阴虚湿热型者;肾功能正常者(<133umol/L)、24h尿蛋白定量<2.0g。
排除标准:年龄在10岁以下或70岁以上者;妊娠或哺乳妇女;对本药过敏者或不能配合治疗者;合并心、肺、肝、脑和造血系统等严重疾病者;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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