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删除方法及终端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812302.3 | 申请日: | 2015-1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687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06 |
| 发明(设计)人: | 杨锦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 地址: | 51908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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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删除 方法 终端 | ||
1.一种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根据第一移动指令,移动第一文件夹;
若检测到所述第一文件夹与第二文件夹之间形成重叠区域,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夹和/或所述第二文件夹中相匹配的文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检测到所述第一文件夹与第二文件夹之间形成重叠区域,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夹和/或所述第二文件夹中相匹配的文件之前,还包括:
根据第二移动指令,移动第二文件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文件夹中包含第一文件,所述第二文件夹中包含第二文件,所述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夹和/或所述第二文件夹中相匹配的文件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文件是否与所述第二文件相匹配;
当所述第一文件与所述第二文件相匹配,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和/或所述第二文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第一文件是否与所述第二文件相匹配,具体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文件的数据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二文件的数据信息相匹配,所述数据信息包括文件内容和/或文件名称。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和/或所述第二文件,包括:
若所述第一文件的创建时间早于所述第二文件的创建时间,删除所述第一文件;或者,
若所述第一文件的版本信息早于所述第二文件的版本信息,删除所述第一文件;或者,
若移动了所述第一文件夹,删除所述第一文件;或者,
若移动了所述第一文件夹和所述第二文件夹,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和所述第二文件。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一文件为第一应用图标,第二文件为第二应用图标,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删除所述第一应用图标时,卸载所述第一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一应用;或者,
当删除所述第二应用图标时,卸载所述第二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二应用;或者,
当删除所述第一应用图标和所述第二应用图标时,卸载所述第一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一应用和所述第二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二应用。
7.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
文件移动单元,用于根据第一移动指令,移动第一文件夹;
文件删除单元,用于若检测到所述第一文件夹与第二文件夹之间形成重叠区域,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夹和/或所述第二文件夹中相匹配的文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件移动单元还用于:在文件删除单元检测到所述第一文件夹与第二文件夹之间形成重叠区域,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夹和/或所述第二文件夹中相匹配的文件之前,根据第二移动指令,移动第二文件夹。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文件夹中包含第一文件,所述第二文件夹中包含第二文件,所述文件删除单元包括:
匹配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文件是否与所述第二文件相匹配;
文件删除子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文件与所述第二文件相匹配,根据预设规则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和/或所述第二文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匹配判断子单元具体用于:判断所述第一文件的数据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二文件的数据信息相匹配,所述数据信息包括文件内容和/或文件名称。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件删除子单元具体用于:
若所述第一文件的创建时间早于所述第二文件的创建时间,删除所述第一文件;或者,
若所述第一文件的版本信息早于所述第二文件的版本信息,删除所述第一文件;或者,
若移动了所述第一文件夹,删除所述第一文件;或者,
若移动了所述第一文件夹和所述第二文件夹,删除所述第一文件和所述第二文件。
12.根据权利要求7-10任一项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文件为第一应用图标,第二文件为第二应用图标,所述终端还包括:
应用卸载单元,用于当删除所述第一应用图标时,卸载所述第一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一应用;或者,
用于当删除所述第二应用图标时,卸载所述第二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二应用;或者,
用于当删除所述第一应用图标和所述第二应用图标时,卸载所述第一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一应用和所述第二应用图标相应的第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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