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强绑定配对方案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758117.0 | 申请日: | 2015-11-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64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03 |
| 发明(设计)人: | 罗朝劲;何海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朝劲;何海波 |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W12/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610021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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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绑定 配对 方案 | ||
1.一种电子设备强绑定配对方案,通过电子设备与使用者之间的绑定,以及使用者之间的配对建立起电子设备之间的绑定配对,将电子设备的通信范围严格限制在强绑定配对范围内,同时强制性规定解除使用者之间的配对直接导致解除绑定,进而导致被绑定电子设备报废,以保证电子设备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使用者与电子设备之间建立的一对一关联称为绑定,两个电子设备的使用者之间建立的一对一关联称为配对,两个电子设备之间由于它们绑定的使用者之间建立了配对而形成的一种间接关联称为强绑定配对。
3.电子设备只能与和它建立了强绑定配对的同类电子设备进行通信,这里的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之间的直接通信,以及电子设备之间经过服务器转发的间接通信。
4.两个电子设备之间建立强绑定配对的过程中,需要两位使用者分别与各自的电子设备进行绑定,并建立两位使用者之间的配对,这两次绑定和一次配对三个操作之间没有先后顺序的限制。
5.使用者在任一时刻最多只能与一个同类电子设备进行绑定,如果已经绑定电子设备的使用者想要绑定另一个同类电子设备,必须首先解除现有绑定,电子设备终身只能与唯一一位使用者进行绑定。
6.使用者在任一时刻最多只能与一位其他使用者进行配对,如果已经配对的使用者想要与其他使用者进行配对,必须首先解除现有的配对。
7.解除绑定影响强绑定配对和解除绑定的电子设备,但不影响配对,也不影响强绑定配对的另一方绑定,当绑定被解除后,解除绑定的电子设备将被报废,如果绑定的使用者已经建立了配对,则配对继续保持,如果解除绑定的电子设备已经建立了强绑定配对,则强绑定配对将自动解除,但强绑定配对另一方电子设备的绑定不受影响,继续保持。
8.解除配对影响绑定,强绑定配对和与配对使用者绑定的电子设备,当配对被解除后,如果解除配对的某一方使用者绑定有电子设备,则该使用者与电子设备之间的绑定将自动解除,且该电子设备将被报废,如果解除配对的两个使用者都绑定有电子设备,则这两个电子设备之间的强绑定配对将自动解除,同时这两位使用者与各自电子设备之间的绑定都将自动解除,且这两个电子设备都将被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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