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726128.0 | 申请日: | 2015-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424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13 |
发明(设计)人: | 林志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佳世达光电有限公司;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14 | 分类号: | G03B21/14;G03B2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1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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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壳体,分隔有容置空间及喇叭隔间并具有至少一个开孔,该喇叭隔间藉由该开孔与外部空间连通;
功能性系统,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以使该显示装置具有显示功能;以及
喇叭单体,包含位于相对侧的振膜部及线圈部,该喇叭单体设置于该喇叭隔间中,使得该振膜部朝向该容置空间且该线圈部较该振膜部靠近该至少一个开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壳体包含多个壁板以围出该容置空间及该喇叭隔间,该至少一个开孔开设于该多个壁板的至少其中之一,使得该至少一个开孔相对于该喇叭单体具有15%至100%的开孔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容置空间设置于该壳体内侧,且该喇叭隔间为该壳体外侧的凹陷空间。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另包含隔板,其中该隔板设置于该壳体中以分隔出共鸣空间,该共鸣空间位于该喇叭隔间及该容置空间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投影机,且该功能性系统为光机系统。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机系统包含光源模组、成像模组及光线传输件,其中该光线传输件连接于该光源模组及该成像模组之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线圈部与该光源模组分设于该壳体相对角的两端。
8.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壳体,具有容置空间及至少一个开孔;
功能性系统,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以使该显示装置具有显示功能;以及
喇叭,包含音箱、振膜部及线圈部,该音箱具有共鸣空间,该振膜部设置为朝向该共鸣空间且该线圈部裸露于该音箱,该喇叭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且该开孔对应该线圈部,使得该线圈部藉由该至少一个开孔与外部空间连通。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壳体包含多个壁板以围出该容置空间,该至少一个开孔开设于该多个壁板的至少其中之一,使得该至少一个开孔相对于该线圈部具有15%至100%的开孔率。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投影机,且该功能性系统为光机系统。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光机系统包含光源模组、成像模组及光线传输件,其中该光线传输件连接于该光源模组及该成像模组之间。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线圈部与该光源模组分设于该壳体相对角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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