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面板在审
申请号: | 201510725386.7 | 申请日: | 2015-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37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发明(设计)人: | 张皓谦;黄俊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李岩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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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面板 | ||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阵列基板;
一对向基板,与该阵列基板相对设置;
多个液晶分子,设置于该阵列基板与该对向基板之间;
一第一次像素,包括一第一配向区、一第二配向区、一第三配向区以及一第四配向区,沿一第一方向依序排列,其中该第一配向区对应的该等液晶分子与该第三配向区对应的该等液晶分子具有相同配向,该第二配向区对应的该等液晶分子与该第四配向区对应的该等液晶分子具有相同配向,且该第一配向区对应的该等液晶分子与该第二配向区对应的该等液晶分子具有不同配向;以及
一图案化遮光层,设置于该对向基板上,其中该图案化遮光层具有一第一开口,对应于该第一次像素,该图案化遮光层遮蔽该第一次像素的该第一配向区与该第四配向区,且该第一开口暴露出该第一次像素的该第二配向区与该第三配向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配向区、该第二配向区、该第三配向区与该第四配向区所对应的液晶分子分别具有单一个配向方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配向区、该第二配向区、该第三配向区与该第四配向区所对应的液晶分子分别具有多个不同的配向方向。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显示面板具有一曲率中心轴与该第一方向垂直,且该显示面板以该曲率中心轴为中心弯曲。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显示面板具有通过该显示面板的一中心轴,该中心轴与该曲率中心轴平行,该第一次像素靠近该中心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另包括一第二次像素,该第二次像素相对于该第一次像素远离该中心轴,该第二次像素与该第一次像素具有相同的配向配置,该图案化遮光层另具有一第二开口对应于该第二次像素,该图案化遮光层遮蔽该第二次像素的该第一配向区、一部分的该第二配向区以及一部分的该第四配向区,且该第二开口暴露出该第二次像素的另一部分的该第二配向区、该第三配向区以及另一部分的该第四配向区。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次像素的该第一配向区与该第四配向区实质上具有相同面积,该第二配向区与该第三配向区实质上具有相同面积,且被该图案化遮光层遮蔽的该第二次像素的该部分的该第二配向区的面积与该图案化遮光层的该第二开口所暴露出的该另一部分的该第四配向区的面积实质上相等。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另包括一第三次像素,其中该第三次像素相对于该第一次像素远离该中心轴,该第一次像素位于该第二次像素与该第三次像素之间,且该第二次像素、该第一次像素与该第三次像素沿该第一方向依序排列。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三次像素与该第一次像素具有相同的配向配置,该图案化遮光层另具有一第三开口对应于该第三次像素,该图案化遮光层遮蔽该第三次像素的该第四配向区、一部分的该第一配向区以及一部分的该第三配向区,且该第三开口暴露出该第三次像素的另一部分的该第一配向区、该第二配向区以及另一部分的该第三配向区。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三次像素的该第一配向区与该第四配向区实质上具有相同面积,该第二配向区与该第三配向区实质上具有相同面积,且被该图案化遮光层遮蔽的该第三次像素的该部分的该第三配向区的面积与该图案化遮光层的该第三开口所暴露出的该另一部分的该第一配向区的面积实质上相等。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开口的面积、该第二开口的面积与该第三开口的面积实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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