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717548.2 | 申请日: | 2015-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263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23 |
发明(设计)人: | 刘美兰;高自光;侯恩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3 | 代理人: | 逯长明;许伟群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终端的种类和数量和在不断的增加。除了用户经常使用的智能手机之外,还有智能灯泡、智能摄像头、智能空气净化器和智能净化窗帘等智能设备,这些设备一般可以与用户的智能手机绑定,并向智能手机推送信息。
然而,这些智能设备向智能手机推送的信息大多时候内容相同,如果智能设备向智能推送的这些信息过于频繁,用户会很容易被智能手机在接收到这些信息时产生的震动或提醒音所干扰,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影响用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发明内容
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提供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装置。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在接收到推送信息时,确定通知栏中是否存在与所述推送信息内容相同的目标推送信息;
若所述通知栏中存在所述目标推送信息,则将所述通知栏中所述目标推送信息对应的推送时间更新为所述推送信息的推送时间。
在移动终端接收到推送信息时,会将该推送信息与通知栏中的目标推送信息进行对比,如果存在与推送信息内容相同的目标推送信息,那么需要将通知栏中的目标推送信息对应的推送时间更新为推送信息的推送时间,以便用户查看,并且此时无需提醒用户,以免影响用户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通知栏中所述目标推送信息的推送时间更新次数大于预设次数时,通过预设方式进行提醒。
这样在通知栏中目标推送信息的推送时间更新次数大于某一预设次数时,说明该推送信息可能为重要信息,需要及时提醒用户查看。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提取所述推送信息的信息内容中的特征信息;
根据所述特征信息判断所述推送信息的重要等级;
当所述重要等级大于或者等于预设等级时,通过预设方式进行提醒。
如果推送信息的信息优先级大于或者等于预设优先级等级时,说明该推送信息很重要,需要及时的对该推送信息进行提醒,以便用户在根据该提醒查看到该推送信息后可以快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损失。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在所述接收时刻之前的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所述重复推送信息时,对所述推送信息进行提醒。
如果在所述接收时刻之前的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所述重复推送信息时,说明在预设时长内,移动终端第一次接收到未重复的推送信息,那么需要对该推送信息进行提醒。
可选地,所述对所述推送信息进行提醒,包括:
通过所述移动终端的扬声器播放预设音频;或者,
通过所述移动终端产生震动;或者,
在主界面显示弹出框。
当然,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将上述其中的两种或三种方式进行结合进行提醒,可以快速、有效的提醒用户。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通知栏中不存在所述目标推送信息,则将所述推动信息的信息内容和所述推送信息的推送时间添加到所述通知栏中。
如果通知栏中不存在目标推送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包括:
确定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推送信息时,确定通知栏中是否存在与所述推送信息内容相同的目标推送信息;
更新模块,用于在所述确定模块确定所述通知栏中存在所述目标推送信息时,将所述通知栏中所述目标推送信息对应的推送时间更新为所述推送信息的推送时间。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提醒模块,用于在所述通知栏中所述目标推送信息的推送时间更新次数大于预设次数时,通过预设方式进行提醒。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提取模块、判断模块和第二提醒模块;
所述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推送信息的信息内容中的特征信息;
所述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提取模块提取的所述特征信息判断所述推送信息的重要等级;
所述第二提醒模块,用于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出所述重要等级大于或者等于预设等级时,通过预设方式进行提醒。
可选地,所述提醒模块,包括:
第一播放子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移动终端的扬声器播放预设音频;或者,
第一震动子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移动终端产生震动;或者,
第一显示子模块,用于在主界面显示弹出框。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717548.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处理方法与设备
- 下一篇:基于跨平台的移动报表生成方法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