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分离焦化干气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700317.0 | 申请日: | 2015-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0879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8 |
发明(设计)人: | 李东风;邵华伟;刘智信;张敬升;邹弋;胡志彦;杜周;柴忠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7C7/00 | 分类号: | C07C7/00;C07C9/06;C07C9/04;C10G70/06;C10G7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崇;李婉婉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分离 焦化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干气处理领域,公开了一种分离焦化干气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焦化干气依次进行压缩处理、冷却处理和碳四吸收剂吸收处理,然后将碳四吸收剂吸收处理得到的气相物料和液相物料分别进行汽油吸收剂吸收处理和催化加氢处理,再将催化加氢处理得到的物料进行碳四解吸处理,回收碳四解吸处理得到的气相物料,并将碳四解吸处理得到的液相物料返回至碳四吸收剂吸收处理。本发明的方法具有投资小、能耗低、产物富乙烷气和抽出碳四物料中烯烃含量低等特点。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干气处理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分离焦化干气的方法。
背景技术
炼厂焦化干气来源于炼厂延迟焦化装置,通常焦化干气中的乙烷摩尔含量约占20%,乙烯摩尔含量在2%以上,其余组分为甲烷、氢气、丙烷、饱和水等。目前炼厂焦化干气主要作为燃料烧掉,利用价值较低。如果将焦化干气中的碳二组分回收,送往乙烯厂作为乙烷裂解炉的原料,可以节省裂解原料油,降低乙烯生产成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目前,从炼厂焦化干气中回收碳二组分的方法主要有深冷分离法、变压吸附法、浅冷油吸收法等,各种方法各具特点。深冷分离法工艺成熟,乙烯回收率高,但投资大,用于稀乙烯回收能耗较高;变压吸附法操作简单,能耗较低,但产品纯度低,乙烯回收率低,占地面积大。
浅冷油吸收法主要是利用吸收剂对气体中各组分的溶解度不同来分离气体混合物,一般先利用吸收剂吸收C2和C2以上的重组分,分离出甲烷、氢气等不凝气,再用精馏法分离吸收剂中的各组分。该方法具有C2C3回收率高,生产安全,运行可靠,对原料气的适应性强等特点,是目前具有竞争力的技术之一。但是对于单一的焦化干气原料,回收得到的富乙烷气中含有一定量的烯烃,无法直接进乙烷裂解炉;同时为了防止重组分(C5及C5以上组分)在循环使用的碳四吸收剂中积累,工艺中往往需要抽出一股碳四物流送出界区作为乙烷裂解炉的原料,这股碳四物料也可能含有部分烯烃,无法作为乙烷裂解炉原料。
US 5502971公开了一种回收C2及更重烃类的低压低温工艺,适用于炼厂干气的回收。该工艺取消了传统的高压方案,采用低压技术,这样回收温度就可以保持在硝酸树脂生成的温度之上,避免了危险的潜在可能性,同时还可以保持较高的烯烃收率。虽然该工艺采用了低压方案,但温度仍低达-100℃,仍属于深冷分离工艺的一种,因此投资较大,能耗较高。
CN 101063048A公开了一种采用中冷油吸收法分离炼厂干气的方法,该工艺由压缩、脱除酸性气体、干燥及净化、吸收、解吸、冷量回收和粗分等步骤组成,具有吸收剂成本低廉,损失低等优点。但该工艺中需将干气冷却到-30℃至-40℃,属于中冷分离工艺,因此投资较大,能耗较高。
CN 103087772A公开了一种油吸收法分离干气的装置及方法,该方法由碳四吸收、碳四解吸、汽油吸收等步骤组成,采用碳四作为吸收剂,回收干气中的碳二碳三馏分,再采用汽油吸收剂回收尾气中的碳四。该工艺碳二回收率高,碳四吸收剂损失少。但产物碳二提浓气和抽出碳四物流的组成与干气原料以及补充碳四吸收剂的组成有关,当干气进原料和补充碳四中烯烃含量高时,碳二提浓气和抽出碳四物流中的烯烃含量也较高,无法直接作为乙烯装置裂解炉原料。
CN 104557387A公开了一种炼厂混合干气回收系统,包括吸收塔、解吸塔、净化装置、粗分塔、汽油吸收塔和汽油解吸塔。该工艺通过一套碳四吸收-解吸来回收干气中的碳二组分,再通过一套汽油吸收-解吸来回收夹带的碳四吸收剂。该工艺可以循环利用碳四吸收剂和汽油吸收剂,吸收剂用量少,损失少。但抽出碳四物流的烯烃含量会受到干气原料和补充碳四吸收剂组成的影响,不易控制,用途受限。
综上所述,现有的分离炼厂焦化干气的方法,存在着投资大、能耗高、产物富乙烷气和抽出碳四物料中烯烃含量高的问题。
发明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70031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