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配备三个耳塞对的电视机专用音频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510699020.7 | 申请日: | 2015-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124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发明(设计)人: | 刘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斯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R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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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配备 三个 耳塞 电视机 专用 音频设备 | ||
1.一种配备三个耳塞对的电视机专用音频设备,其特征为,
主要由一个音频插头(1)、一段六股音频长导线(2)、一个绕卷导线筒(3)、三根双股音频分导线(4)、三对耳塞对(5),其中:
所述音频插头(1)与普通的标准音频插头完全相同;
所述六股音频长导线(2)的长度较长,一般超过2米以上,多在3米以内,内部包括有六股导线,其中的三根为左耳塞导线,另三根属于右耳塞导线;
所述六股音频长导线(2)的一头连接所述音频插头(1),可以插入客厅墙壁处电视机的音频输出孔内,另一头拉长后可以到达客厅的沙发处;
所述六股音频长导线(2)的另一头引出六根导线,其中的一号左耳塞导线和一号右耳塞导线二者共同合成第一根双股音频分导线(4);
二号左耳塞导线和二号右耳塞导线二者共同合成第二根双股音频分导线(4);
三号左耳塞导线和三号右耳塞导线二者共同合成第三根双股音频分导线(4);
三根所述双股音频分导线(4)的长度约1米左右,此三者的末端均分别引出两根单股音频导线(6),其中的一根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连接一个左耳塞(7),另一根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连接一个右耳塞(8),两个所述耳塞共同构成一个耳塞对(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备三个耳塞对的电视机专用音频设备,其特征为,
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与所述左耳塞(7)二者之间 ,还包括一个微型耳塞专用插孔和插头设备,所述专用插孔与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直接相连;所述专用插头与所述左耳塞(7)二者直接相连;
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与所述左耳塞(7)二者之间可以反复连接和断开,若所述左耳塞(7)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所述左耳塞(7);
同样,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与所述右耳塞(8)二者之间 ,还包括一个微型耳塞专用插孔和插头设备,所述专用插孔与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直接相连;所述专用插头与所述右耳塞(8)二者直接相连;
所述单股音频导线(6)的末端与所述右耳塞(8)二者之间可以反复连接和断开,若所述右耳塞(8)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所述右耳塞(8)。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配备三个耳塞对的电视机专用音频设备,其特征为,
所述耳塞对(5)还可以包括一个U形弹性夹,所述耳塞对(5)和所述U形弹性夹共同构成一个夹式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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