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671301.1 | 申请日: | 2015-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753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13 |
发明(设计)人: | 黄皓;黄晟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宁市金稻源农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65/42 | 分类号: | A01N65/42;A01P7/00;A01P7/02;A01P5/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4 | 代理人: | 李彦孚;何承鑫 |
地址: | 530000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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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火龙果 植物性 农药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组成包括:苦参10-15份,闹羊花10-25份,辣椒20-30份,茶子饼5-15份,马尾松5-10份,韭菜5-10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所述苦参的重量份为12-13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所述闹羊花的重量份为18-22份。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所述辣椒的重量份为24-27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所述茶子饼的重量份为8-12份。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所述马尾松的重量份为8-9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所述韭菜的重量份为6-8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组成包括:苦参12份,闹羊花20份,辣椒26份,茶子饼10份,马尾松8份,韭菜7份。
9.一种如权利要求1至8所述的用于火龙果的植物性农药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原料与水以1:20-1:30的比例混合,所述原料包括苦参、闹羊花、辣椒、茶子饼、马尾松和韭菜;
(2)将步骤(1)得的混合料加热至80-100℃煎煮2-4h;
(3)过滤,滤液收集,滤渣加入5-10倍量水,加热至70-90℃煎煮1-3h;
(4)过滤,合并滤液,浓缩至水加入总量的1/30-1/20,即得所述植物性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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