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铝制品的抛光液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657765.7 | 申请日: | 2015-10-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004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30 |
| 发明(设计)人: | 戴跃生;李华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沙特尔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3F3/03 | 分类号: | C23F3/03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06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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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铝制品 抛光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金属抛光液组合物,尤其涉及一种铝制品的抛光液。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外使用的铝制品抛光液多采用传统的“三酸”化学抛光液,由于硝酸的使用,抛光时产生大量的黄烟,会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危害工人的身体健康;现有技术采用的不含硝酸的“两酸”化学抛光液,虽然解决了黄烟危害的技术问题,但抛光效果不佳,铝制品表面光泽度不够,不够明亮。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消除硝酸带来的黄烟危害;铝制品表面抛光效果不佳,抛光后表面不够明亮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铝制品的抛光液,包括光亮剂,缓蚀剂,磷酸,硫酸,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光亮剂3~12,缓蚀剂3~12,磷酸20~65,硫酸25~75,配成100份,所述光亮剂由1-4丁炔二醇和甘油组成,所述缓蚀剂由植酸和多聚磷酸组成。
优选的,所述光亮剂中1-4丁炔二醇的含量为50%(重量比),甘油的含量为50%(重量比)。
优选的,所诉缓蚀剂中植酸的含量为50%(重量比),多聚磷酸的含量为50%(重量比)。
优选的,所述磷酸的浓度为85%,所述硫酸的浓度为98%。
优选的,所述植酸的浓度为50%,所述多聚磷酸的浓度为99%,所述甘油的浓度为98%。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公开的铝制品的抛光液代替传统的铝材三酸(磷酸·硫酸·硝酸)铝制品抛光液,可减少污水排放,无黄色烟雾挥发,处理槽液方便(固形物直接在盛槽液的容器处理),可降低磷酸使用量50~75%,节约电量45%以上,光泽度超过三酸工艺。成本约比三酸低2~5%,是目前市场最能接受的技术产品。
现有的“三酸”抛光技术污染重,三废排放处理成本高、困难大,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特别是黄色烟雾污染无法达标。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铝制品的抛光液,包括光亮剂,缓蚀剂,磷酸,硫酸,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光亮剂3~12,缓蚀剂3~12,磷酸20~65,硫酸25~75,配成100份,所述光亮剂由1-4丁炔二醇和甘油组成,所述缓蚀剂由植酸和多聚磷酸组成。
优选的,所述光亮剂中1-4丁炔二醇的含量为50%(重量比),甘油的含量为50%(重量比)。
优选的,所述缓蚀剂中植酸的含量为50%(重量比),多聚磷酸的含量为50%(重量比)。
优选的,所述磷酸的浓度为85%,所述硫酸的浓度为98%。
优选的,所述植酸的浓度为50%,所述多聚磷酸的浓度为99%所述甘油的浓度为98%。
具体实施例一:
一种铝制品的抛光液,,包括光亮剂,缓蚀剂,磷酸,硫酸,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光亮剂6,缓蚀剂11,磷酸50,硫酸33,配成100份,所述光亮剂由1-4丁炔二醇和甘油组成,所述缓蚀剂由植酸和多聚磷酸组成。所述光亮剂中1-4丁炔二醇的含量为50%(重量比),甘油的含量为50%(重量比)。所述缓蚀剂中植酸的含量为50%(重量比),多聚磷酸的含量为50%(重量比)。所述磷酸的浓度为85%,所述硫酸的浓度为98%。所述植酸的浓度为50%,所述多聚磷酸的浓度为99%,所述甘油的浓度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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