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方法、装置以及移动终端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649504.0 | 申请日: | 2015-10-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8766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03 | 
| 发明(设计)人: | 武小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M1/73;H04W52/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邓猛烈;胡彬 |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系统 信息 提醒 方法 装置 以及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方法、装置以及移动终端,其中,该方法包括:当移动终端系统存在未读信息时,通过声音采集模块集周围的声音;判断采集到的所述声音是否为人声;当判断采集到的所述声音为人声时,执行相应的未读信息提醒动作。本发明的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方法、装置以及移动终端,解决了现有的移动终端系统中未读信息提醒功能的有效性差的问题,使得移动终端系统能够在用户未读取信息的情况下,做出适时而有效的提醒动作,提高了移动终端系统提醒功能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智能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方法、装置以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的飞速发展,移动终端已经拥有了强大的处理能力。而且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利用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交互。因此,移动终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个人电子设备,人们通过移动终端获取信息,进行办公和娱乐等。
目前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提醒方法,已知主要有两种技术方案:
方案一,在信息来时,会有相应铃声提醒;
方案二,在带指示灯的移动终端中,可以依靠指示灯来提醒。
然而,在方案一中,只在接收到信息的时候提醒一次,并且由于环境音或者用户离终端较远而没有听到提醒音时,就只有等到用户唤醒移动终端时才知道接收到了信息。
在方案二中,虽然有指示灯,但是当移动终端不在用户身边或者用户注意力不在移动终端上时,也会导致提醒被忽略。
因此,上述两种方案在实际中都很容易出现提醒容易被用户忽视、信息的得知被延误等移动终端系统提醒功能的有效性差、效率低等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问题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移动终端系统中存在未读取信息的情况下,能使该移动终端系统适时而有效地做出提醒动作的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方法、装置以及移动终端。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方法,包括:
当所述移动终端系统存在未读信息时,通过声音传感器采集周围的声音;
判断采集到的所述声音是否为人声;
当判断采集到的所述声音为人声时,执行相应的未读信息提醒动作。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装置,包括:
声音采集模块,用于当所述移动终端系统存在未读信息时,通过声音传感器采集周围的声音;
第一声音判断模块,用于判断采集到的所述声音是否为人声;
第一未读信息提醒动作执行模块,用于在判断采集到的所述声音为人声时,执行相应的未读信息提醒动作。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其包括第二方面提供的提醒装置。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提醒方法、装置以及移动终端,当移动终端系统存在未读信息时,通过声音传感器采集周围的声音,并判断采集到的声音是否为人声,当判断采集到的声音为人声的情况下,执行相应的未读消息提醒动作。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能够在移动终端系统中存在未读取信息的情况下,使该移动终端系统适时而有效地做出提醒动作,大幅提高了移动终端系统中未读信息提醒功能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此外,与以往的指示灯始终闪烁等不间断式提醒的技术方案相比,还提高了移动终端系统的节电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移动终端系统未读信息的提醒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649504.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7.63m焦炉炉门修复方法
 - 下一篇:一种播放操作的方法及终端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