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卫星在轨自主实施作业任务的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604942.5 | 申请日: | 2015-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7312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22 |
发明(设计)人: | 范凯;游月辉;成飞;陈议;张国强;陈占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64G1/24 | 分类号: | B64G1/24;G05B19/042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36 | 代理人: | 郭国中 |
地址: | 20024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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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卫星 自主 实施 作业 任务 控制 方法 | ||
1.一种卫星在轨自主实施作业任务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1:卫星未收到地面上行控制作业时长判断步骤
若卫星未收到地面上行控制作业时长超过既定时长,则进入步骤2;
步骤2:卫星升降轨判断步骤
根据卫星轨道幅角对卫星降轨、卫星升轨进行判断;
步骤3:卫星当前位置判断步骤
若步骤2的判断结果为卫星降轨,那么当卫星星下点经度在En1°~En2°之间、纬度在Nn1°~Nn2°、且卫星为降轨,则自主执行作业任务;
若步骤2的判断结果为卫星升轨,那么当卫星星下点经度在En3°~En4°之间、纬度在Nn3°~Nn4°、且卫星为升轨,则自主执行作业任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卫星在轨自主实施作业任务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卫星轨道幅角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90°、或者大于等于270°且小于等于360°,则判断为卫星降轨;若卫星轨道幅角大于90°且小于270°,则判断为卫星升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卫星在轨自主实施作业任务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包括如下步骤:
设置一计时器,在执行完末次地面上行控制作业后开始计时,计时达到既定时长后开始执行步骤2;
其中,所述计时器在自主执行作业任务时或者收到地面上行控制作业时计数器清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卫星在轨自主实施作业任务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主执行作业任务是指自主实施有效载荷和数据传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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