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支持多个SIM卡共享RF处理器的管理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598490.4 | 申请日: | 2015-09-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668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 发明(设计)人: | 文会;东宁;张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W88/06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支持 sim 共享 rf 处理器 管理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支持多个SIM卡共享RF处理器的管理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在接收到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发送的资源请求后,判断RF处理器在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需要使用RF处理器的起止时间段的至少部分时间段中是否被授权给第二基带通信处理器使用,若是,则比较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需要执行的第一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是否大于第二基带通信处理器执行的第二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若是,则向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发送授权消息并通知第二基带通信处理器停止执行第二通信业务。可见,实施本发明实施例能够根据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实现RF处理器使用权的合理分配。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线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支持多个SIM卡共享RF处理器的管理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双卡双待终端指的是具备双卡槽,同时能支持双用户识别模块(SIM,SubscriberIdentity Module)卡或双全球用户识别模块(USIM,Universal Subscriber IdentityModule)卡在两个网络制式下待机以及进行语音或数据业务的终端。当前,为了能够有效的降低双卡双待终端的功耗、生产成本以及内部芯片的面积,射频(RF,Radio Frequency)通道共享方案被提了出来,即双卡共用一个RF处理器,如G(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模RF通道共享方案以及W(WCDMA,宽带码分多址)+G模RF通道共享方案。
对于当前的RF通道共享方案,其原理为:当其中一个卡有通信业务时,该卡的基带通信处理器向收发器资源管理(TRM,Transceiver Resource Management)模块申请RF处理器的使用权并通知TRM模块使用RF处理器的起止时间段。若另一个卡的基带通信处理器在该起止时间段内未被授权使用RF处理器,则TRM模块授权有通信业务的卡的基带通信处理器在该起止时间段内使用RF处理器执行该通信业务。但是,若另一个卡的基带通信处理器在该起止时间段内的部分或全部时间段内被授权使用RF处理器,则TRM模块通知该有通信业务的卡RF处理器的使用权申请失败。即只有当RF处理器处于空闲状态时,RF处理器的使用权才能够被授权用于处理新的通信业务。可见,当前的RF通道共享方案存在RF处理器的使用权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支持多个SIM卡共享RF处理器的管理方法及装置,能够根据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实现RF处理器的使用权的合理分配。
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公开了一种支持多个SIM卡共享RF处理器的管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发送的资源请求,所述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用于实现第一SIM卡的第一通信业务,所述资源请求用于针对所述第一通信业务请求RF处理器的使用权,所述资源请求包括所述第一通信业务的类型以及需要使用所述RF处理器的起止时间段;
判断所述RF处理器在所述起止时间段内的至少部分时间段中是否被授权给第二基带通信处理器执行第二SIM卡的第二通信业务;
当所述RF处理器在所述起止时间段内的至少部分时间段中被授权给所述第二基带通信处理器执行所述第二通信业务时,比较所述第一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是否大于所述第二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
当所述第一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大于所述第二通信业务的类型的优先级时,向所述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发送第一授权消息,并通知所述第二基带通信处理器停止执行所述第二通信业务,所述第一授权消息用于授权所述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使用所述RF处理器执行所述第一通信业务。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资源请求是由所述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的物理层发送的。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资源请求是由所述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的无线资源控制RRC层发送的;
所述向所述第一基带通信处理器发送第一授权消息,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59849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