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90086.2 | 申请日: | 2015-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5940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31 |
发明(设计)人: | 廉智薰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11227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薛娇;王宝筠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方法 电子设备 | ||
1.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过电子设备的感应组件获取感应参数,所述感应参数因所述电子设备发生变形而产生;
对所述感应参数进行处理,获得处理结果,所述处理结果用于表征所述电子设备发生形变时所述电子设备的可形变部分的形变状态;所述可形变部分包括有形变支持部件和柔性显示屏上与所述形变支持部件对应的支持部分,所述柔性显示屏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一表面;所述可形变部分将所述电子设备分为不对称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
当所述处理结果表征所述可形变部分的形变状态为预定状态时,所述第二本体与所述第一本体层叠,以形成所述电子设备的折叠姿态,激活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二表面的可控部件,并开启与所述可控部件对应的功能模式;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平板状态时,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为相背的两个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至少包括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面和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一面;所述第二表面至少包括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二面和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二面;所述可控部件位于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二面;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面对应于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一面对应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二部分;所述可控部件为输入部件,包括:物理键盘或摄像头;
当所述第二本体与所述第一本体层叠时,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面与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一面相对,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二面与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二面相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启与所述可控部件对应的功能模式包括:
控制在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第一部分上未被所述第二部分遮挡的剩余部分显示与所述输入部件相关的显示内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输入部件为物理键盘;所述控制在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第一部分上未被所述第二部分遮挡的剩余部分显示与所述输入部件相关的显示内容包括:
控制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第一部分未被所述第二部分遮挡的剩余部分上显示字符输入框;
或者,
若所述输入部件为摄像头;所述控制在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第一部分上未被所述第二部分遮挡的剩余部分显示与所述输入部件相关的显示内容包括:
调启拍照应用;
控制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第一部分未被所述第二部分遮挡的剩余部分上显示所述拍照应用所对应的界面以及在所述界面内显示所述摄像头所实时采集到的图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形变部分包括第一子可形变部分和第二子可形变部分,所述第一子可形变部分和所述第二子可形变部分将所述电子设备分为不对称的第一本体、第二本体和第三本体;
所述预定状态包括所述第一子可形变部分的预定状态和所述第二子可形变部分的预定状态;其中,
所述可形变部分的形变状态为所述第一子可形变部分的预定状态时,所述第二本体层叠于所述第一本体和第三本体共同构成的整体,以形成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一折叠姿态;
所述可形变部分的形变状态为所述第二子可形变部分的预定状态时,所述第三本体层叠于所述第一本体和所述第二本体共同构成的整体,以形成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二折叠姿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为相背的两个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至少包括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面,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一面和所述第三本体的第一面;所述第二表面至少包括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二面,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二面和所述第三本体的第二面;所述可控部件至少包括第一可控部件和第二可控部件;所述第一可控部件位于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二面;所述第二可控部件位于所述第三本体的第二面;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面对应于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一面对应于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三本体的第一面对应于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三部分;
当所述第二本体层叠于所述第一本体和所述第三本体共同构成的整体时,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一面与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面相对,所述第二本体的第二面与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二面相背;
当所述第三本体层叠于所述第一本体和所述第二本体共同构成的整体时,所述第三本体的第一面与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面相对,所述第三本体的第二面与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二面相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59008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