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充电式电气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535965.5 | 申请日: | 2015-08-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9110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6 |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均;糟谷智康;冈广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艳君;李洋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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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式 电气设备 | ||
1.一种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是从能够充放电的电池接受电力供给进行工作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具备:
连接器,其用于连接外部设备;
电源部,其用于经由所述连接器对所述外部设备进行电力供给;
连接检测部,其检测在所述连接器连接所述外部设备的情况;
控制部,其基于所述连接检测部的检测结果,以在所述连接器连接了所述外部设备时向所述电源部的供给电力增加的方式,控制从所述电池向所述电源部的供给电力;以及
电压检测部,检测所述电池的电压,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在由所述电压检测部检测出的电池电压是过放电阈值电压以下时进行规定的保护工作,并且,根据所述连接检测部的检测结果,以在所述连接器连接了所述外部设备时的所述过放电阈值电压比在所述连接器未连接所述外部设备时的所述过放电阈值电压低的方式设定所述过放电阈值电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接检测部构成为,根据所述连接器的电源端子电压的变化来检测在所述连接器连接所述外部设备的情况,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若由所述连接检测部检测到在所述连接器连接了所述外部设备,则使向所述电源部的供给电力增加。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源部构成为,在流过所述连接器的电流在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下,以所述连接器的电源端子电压成为恒定电压的方式,对所述外部设备进行电力供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源部构成为,若流过所述连接器的电流达到规定的上限值,则使所述连接器的电源端子电压降低,将流过所述连接器的电流限制在所述上限值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若流过所述连接器的电流为规定的下限值以下,则减少或者切断向所述电源部的供给电力。
6.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在由所述电压检测部检测出的电池电压是所述过放电阈值电压以下时,经由报告部报告其主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若由所述电压检测部检测出的电池电压为所述过放电阈值电压以下,则之后继续所述报告部的报告,直至所述电池电压达到比所述过放电阈值电压更低的设定电压,或者,经过规定时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在由所述连接检测部检测到在所述连接器未连接所述外部设备时,使发光部定期地发光。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具备检测对该电气设备主体施加的振动或者冲击的振动冲击检测部,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若由所述振动冲击检测部检测到振动或者冲击,则在规定期间,使所述发光部定期地发光。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式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
具备检测该电气设备周围的亮度的亮度检测部,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以由所述亮度检测部检测到的周围的亮度是规定值以下为条件,使所述发光部定期地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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