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和可再充电锂电池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492803.8 | 申请日: | 2015-08-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749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02 |
| 发明(设计)人: | 李俊亨;沈载玹;李基树;E.曼希科夫;I.曼希科娃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1M4/36 | 分类号: | H01M4/36;H01M4/505;H01M4/525;H01M4/485;H01M4/58;H01M10/0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拟粲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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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充电 锂电池 正极 活性 物质 | ||
1.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在7LiNMR测量中具有至少一个单重峰。
2.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在27AlNMR测量中具有在-18ppm、18ppm、40ppm和80ppm处的主峰。
3.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在31PNMR测量中具有在-29ppm至9ppm处的主峰。
4.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包含包括能够可逆地嵌入和脱嵌锂的化合物的芯和由下列化学式1表示且附着到所述芯的表面的化合物:
化学式1
Li1+xM(I)xM(II)2-xSiyP3-yO12
其中,M(I)和M(II)选自Al、Zr、Hf、Ti、Ge、Sn、Cr、Nb、Ga、Fe、Sc、In、Y、La、Lu、Mg和Si,
0<x≤0.7,和0≤y≤1。
5.权利要求4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M(I)为Al且M(II)为Ti。
6.权利要求4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由以上化学式1表示的化合物以层和/或岛的形式存在于所述芯上。
7.权利要求4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包含96重量%至99.9重量%的所述芯、和0.1重量%至4重量%的由以上化学式1表示的化合物。
8.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进一步包含在所述芯的表面上的Li3PO4。
9.权利要求4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包括能够可逆地嵌入和脱嵌锂的化合物的芯为:LiaCo1-bGbO2,其中0.90≤a≤1.8,0.001≤b≤0.1;LiaMn1-bGbO2,其中0.90≤a≤1.8,0.001≤b≤0.1;或LiaNibCocMndGeO2,其中0.90≤a≤1.8,0≤b≤0.9,0≤c≤0.5,0≤d≤0.5,0.001≤e≤0.1,和G选自Al、Cr、Mn、Fe、Mg、La、Ce、Sr、V、及其组合。
10.权利要求4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由化学式1表示的化合物以层的形式附着在所述芯的表面上,其厚度为100nm至150nm。
11.权利要求4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其中由化学式1表示的化合物以岛的形状附着到所述芯,其尺寸为0.01μm至5μm。
12.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包括权利要求1-11任一项的正极活性物质的正极,
包括负极活性物质的负极,和
电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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