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显示二维码的方法、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467470.3 | 申请日: | 2015-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3893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7 |
发明(设计)人: | 丁宜辰;高同庆;余春雨;宋虎;王新志;李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7/10 | 分类号: | G06K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2661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 二维码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显示二维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当智能电视检测到包含有原始二维码的图像帧时,或者,当所述智能电视检测到包含有原始二维码的图像帧并满足预设条件时,获取所述原始二维码并识别所述原始二维码中携带的信息;
判断所述智能电视的显示屏是否为曲面屏幕;
若是,获取所述曲面屏幕的曲率,并根据所述曲率,及识别出的原始二维码中携带的信息,对所述原始二维码进行放大处理,生成携带有相同信息、且放大后的二维码并显示;
若否,则根据识别出的原始二维码中携带的信息,对所述原始二维码进行放大处理,生成携带有相同信息,且放大后的二维码并显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显示屏为曲面屏幕时,通过如下步骤确定待生成的二维码的尺寸:
根据该曲面屏幕的弯曲方向和曲率,判断是否按照相同的比例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长度和宽度进行放大,如果是,则利用预设规则,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长度和宽度均放大N倍;如果否,则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长度放大N1倍,并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宽度放大N2倍,且N1≠N2。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曲面屏幕为沿宽度方向弯曲的曲面屏幕时,所述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长度放大N1倍,并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宽度放大N2倍,具体为:
所述智能电视获取已连接的终端与所述智能电视之间的距离,根据获取到的距离和/或所述智能电视的分辨率,确定N1的取值;
所述智能电视根据所述N1的取值和该曲面屏幕的曲率,确定N2的取值;
其中,N1<N2。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曲面屏幕为沿长度方向弯曲的曲面屏幕时,所述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长度放大N1倍,并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宽度放大N2倍,具体为:
所述智能电视获取已连接的终端与所述智能电视之间的距离,根据获取到的距离和/或所述智能电视的分辨率,确定N2的取值;
所述智能电视根据所述N2的取值和该曲面屏幕的曲率,确定N1的取值;
其中,N1>N2。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曲面屏幕为球面屏幕、且该球面屏幕沿宽度方向弯曲的曲率与沿长度方向弯曲的曲率不相同时,所述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长度放大N1倍,并将所述原始二维码的宽度放大N2倍,具体为:
所述智能电视获取已连接的终端与所述智能电视之间的距离,根据获取到的距离和/或所述智能电视的分辨率、以及该曲面屏幕沿长度方向弯曲的曲率,确定N1的取值;
所述智能电视获取已连接的终端与所述智能电视之间的距离,根据获取到的距离和/或所述智能电视的分辨率、以及该曲面屏幕沿宽度方向弯曲的曲率,确定N2的取值。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条件具体为:
所述智能电视判断是否存在至少一个与所述智能电视连接且已开启二维码扫描功能的终端;
如果存在,则所述智能电视满足所述预设条件;否则,所述智能电视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电视判断是否存在至少一个与所述智能电视连接且已开启二维码扫描功能的终端,具体包括:
所述智能电视接收到已连接的终端发送的用于指示所述智能电视显示已生成的二维码的指令时,所述智能电视将该终端确定为已开启二维码扫描功能的终端;或者
所述智能电视实时获取已连接的终端的二维码扫描功能的状态,当所述二维码扫描功能为已开启状态时,将该终端确定为已开启二维码扫描功能的终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467470.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基于图模型表示的人脸画像-照片识别方法
- 下一篇:一种提高白术药效的加工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