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减震包装箱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456224.8 | 申请日: | 2015-07-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597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 发明(设计)人: | 王云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D85/48 | 分类号: | B65D85/48;B65D81/05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 地址: | 518132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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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震 包装箱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装箱,特别是指一种可供玻璃的放置与防护的包装箱。
背景技术
玻璃应用于液晶显示幕、液晶电视、笔记型电脑等电子产品中,由于该些产品所用的玻璃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受损,且业界对于玻璃的完整性也具有极高的要求,因此,除制作的过程需要严格的把关外,在上、下游厂商之间于运送时所做的保护措施也是重要的一环。
目前,不管是工厂内部还是物流公司在玻璃的运输中,为了防止玻璃在仓储和运输途中受到损坏,传统的方法一般是在物品外面设置包装箱,然后在包装箱内物体与货物之间的空隙填充碎纸、泡棉等软性物。这种方式至少存在以下缺点:在包装的过程中,填充碎纸等填充物不仅包装时费时费力,但这些填充物并不能将包装箱和物品间的缝隙全部填充上,使玻璃在运输途中遭到损伤,而且填充物回收价值也很低,对环境会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导致利润不能最大化。
还有一种方法是在包装箱内与玻璃之间的空隙放置充气垫,但是这种充气垫在使用上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充气衬垫必须在包装箱开盖状态下进行充气,所以要充到充气垫在包装箱闭盖时刚好在包装箱内处于膨胀饱满状态很难,通常情况下不是充气多了造成闭盖困难,就是充气少了使被包装物在箱盒有窜动现象,还有就是是充气衬垫要在包装箱内均匀摆放比较麻烦,再者独立的充气垫容易被人丢弃,不利于重复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重复利用的减震气囊,并且减震气囊在包装箱闭盖时,减震气囊刚好在包装箱内处于膨胀饱满状态,以达到缓冲的最佳状态的减震包装箱。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减震包装箱,包括:
箱体,包括底面和多个内壁组成的容置空间和连通所述容置空间与外界连通的开口,所述容置空间用于放置产品;
盖体,用以自由启闭所述开口;
所述减震包装箱还包括:置于所述箱体的容置空间内壁与产品之间的减震气囊,所述减震气囊上设有充放气口,所述充放气口中设有逆压阀,所述逆压阀在所述减震气囊充满气体后封闭所述充放气口,所述箱体容置空间内壁上还设有连通所述容置空间与外界的通孔,所述充放气口通过所述通孔与箱体外界连通。
其中,所述减震气囊与所述产品接触的面的厚度大于其与内壁接触的面的厚度。
其中,所述减震气囊的数量为多个,所述多个减震气囊之间相互连通,通过共同的充放气口充气和放气。
其中,所述减震气囊和所述箱体上的通孔的数量为多个,每个所述减震气囊都设有一个充放气口,每个所述充放气口对应一个所述通孔。
其中,所述减震气囊的数量为多个,每个所述减震气囊都设有一个充放气口,所述箱体上的通孔的数量为一个,多个所述充放气口置于所述箱体上的通孔中。
其中,所述的减震气囊包括多个并排的柱状充气柱。
其中,所述减震气囊为塑料减震气囊。
其中,所述减震气囊为橡胶减震气囊。
其中,所述产品为玻璃基板。
其中,所述玻璃基板之间通过间隔垫片相互隔开。
本发明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本发明通过在箱体上设置通孔,使得箱体内的减震气囊可以通过所述通孔与外界联通,并在所述减震气囊的冲放气口设置逆压阀的方式,达到所述减震气囊可以在充满气时封闭充放气口,放气时打开充放气口的目的,实现多次循环使用减震气囊、减少产品运输成本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第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减震包装箱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述的减震气囊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第二个实施例中所述减震包装箱结构示意图;
图4是具有图2所述的减震气囊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第四个实施例中所述减震包装箱俯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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