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398093.2 | 申请日: | 2015-07-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659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11 |
| 发明(设计)人: | 秦伯才;秦文军;秦文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秦伯才 |
| 主分类号: | C05G3/02 | 分类号: | C05G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领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陈贞健 |
| 地址: | 200120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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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植物保护 基材 | ||
1.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特定组分制成的基材主体,所 述基材主体的组分包括主材和辅材,所述主材和所述辅材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后 制得所述基材主体,其中,所述主材包括烟草根茎和蓖麻粕中的至少一种,所 述辅材选用有机肥、复合肥或者缓释肥中的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主体 与土壤混合使用,其在与土壤混合后的混合产物中所占比例为4.5%~20%,使 用时将所述基材主体的各组分研磨成粉末状后掺入土壤中混合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主体 的各组分均研磨成大于80目的粉末状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主体 的各组分均研磨成80目~140目的粉末状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 述主材为烟草根茎和蓖麻粕中的任一种、且所述辅材为复合肥时,主材与辅材 以体积比为1:1掺入土壤中混合使用。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 述主材为烟草根茎和蓖麻粕中的任一种、且所述辅材为缓释肥时,主材与辅材 以体积比为1:1掺入土壤中混合使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 述主材为烟草根茎和蓖麻粕中的任一种、且所述辅材为有机肥时,主材与辅材 以体积比为1:10掺入土壤中混合使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 述主材为烟草根茎和蓖麻粕的组合、且所述辅材为有机肥时,主材与辅材混合 并掺入到土壤中形成的混合物中,各组分在所述混合物中所占体积比例为:
烟草根茎0.4%~1.5%;
蓖麻粕0.4%~1.5%;
有机肥3%~8%。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肥采 用食用菌菇渣,与其配合的所述主材选用蓖麻粕和烟草根茎的组合,三者的体 积比为烟草根茎:蓖麻粕:食用菌菇渣=1:1:5。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植物保护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肥采 用动物粪便,与其配合的所述主材选用蓖麻粕和烟草根茎的组合,三者的体积 比为烟草根茎:蓖麻粕:动物粪便=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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