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降低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洗涤剂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340840.7 | 申请日: | 2015-06-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390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 发明(设计)人: | 彭建安;王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省青川县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1D7/26 | 分类号: | C11D7/26;C11D7/18;C11D7/60 |
| 代理公司: | 成都睿道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7 | 代理人: | 赵云 |
| 地址: | 6281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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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降低 食品 二氧化硫 残留 洗涤剂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食品清洁剂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能降低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洗涤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微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但是如果摄入超量就对人体有危害。二氧化硫可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被吸收进入血液,对全身产生毒副作用,它能破坏酶的活力,从而明显地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对肝脏有一定的损害。动物试验证明,二氧化硫慢性中毒后,机体的免疫受到明显抑制。经口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可影响钙吸收,促进机体钙丢失。
为保证消费者健康,我国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了二氧化硫类物质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及允许最大残留量。FAO和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对二氧化硫类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危险性评估为:二氧化硫的日容许摄入量(ADI)为0~0.7mg/千克体重,即一个60kg体重的成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摄入量不超过42mg。
但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在加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二氧化硫类物质超标现象,又没有可使用的有效的能降低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洗涤剂,因此在消费者食用过程中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上述不足之处而提供的一种能降低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洗涤剂及其制备方法,本洗涤剂原料全是食品级原料,制备出的洗涤剂是一种无色透明、有轻微清香味产品,能大幅度降低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并且对处理的食品无化学和生物污染,其自身成分对人体无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能降低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洗涤剂,包括以下成分且各成分的重量百分含量为:过氧化氢5~8.5%、DL-苹果酸0.6~1.3%、乳酸0.4~0.6%、乙酸0.4~0.6%,其余为去离子水。
进一步地,上述所述的原料为食品级原料。
进一步地,所述的乳酸和乙酸含量之和占总量的1%。
该洗涤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去离子水加入搅拌机,然后加过氧化氢,混合搅拌均匀;
(2)将DL-苹果酸加入搅拌机,搅拌直至完全溶解;
(3)将乳酸、乙酸加入搅拌机,混合搅拌至理化指标合格后送入静置罐中;
其中,理化指标按Q/JTR001-2014果蔬清洁剂标准为准,标准见表1;
(4)对静置罐中的溶液进行过滤后得能降低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洗涤剂。
表1Q/JTR001-2014果蔬清洁剂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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