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磨轮及应用该磨轮的抛光工艺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336056.9 | 申请日: | 2015-06-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716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 发明(设计)人: | 陈爱民;王新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爱民;王新成 |
| 主分类号: | B24D3/28 | 分类号: | B24D3/28;B24D3/34 |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永裕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6 | 代理人: | 杨启成 |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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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用 抛光 工艺 | ||
1.一种磨轮,其特征在于包括酚醛树脂、聚氨酯弹性料、硅盐、白炭黑、磨料,其中酚醛树脂用量为6—13重量份、聚氨酯弹性料未12—30重量份、硅盐3—10重量份、白炭黑1—4重量份、磨料50—70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磨轮,其特征在于硅盐是硅酸钠、硅酸铝硅酸钙、水玻璃中的一种或者一种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磨轮,其特征在于硅盐采用水玻璃时,模数为2.2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磨轮,其特征在于聚氨酯弹性料是单体是己二酸乙二醇酯及二异氰酸酯的聚合物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磨轮,其特征在于酚醛树脂用量最为8—11重量份,聚氨酯弹性料用量比为17—25重量份,硅盐的用量是:5—7重量份,白炭黑的用量是:1.5—3重量份,磨料的用量是:53—67重量份。
5.使用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磨轮的抛光工艺,其特征在于采用一道抛光打磨工序完成对工件表面的磨平及镜面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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