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动作标识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241273.X | 申请日: | 2015-05-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5932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8 |
| 发明(设计)人: | 黄韬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协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41K3/04 | 分类号: | B41K3/04;B41K3/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50 | 代理人: | 李旦华 |
| 地址: | 2111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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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作 标识 装置 | ||
1.一种自动作标识装置,包括:一具有作标识件(f)的作标识机构;带动所述作标识机构往返移动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标识机构还包括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的固定座(e1),可直线往返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固定座(e1)上的活动座(e2),所述作标识件(f)安装在所述活动座(e2)上,且所述固定座(e1)与所述活动座(e2)之间安装有偏压部件,所述偏压部件的偏压力作用在所述活动座(e2)上,使所述活动座(e2)有沿作标识方向运动的趋势,所述驱动装置包括:双向马达(a)、由所述双向马达(a)驱动的同步轮(b2)和同步带(b3)、一端与所述同步带(b3)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固定座(e1)连接的连杆(d)、以及控制所述双向马达(a)正反转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包括:沿所述作标识件(f)作标识方向前后布置的前极限感应器(c3)、后极限感应器(c1),一端设置在所述同步带(b3)上,另一端处于所述前极限感应器(c3)、后极限感应器(c1)之间的感应器片(c2),且所述感应器片(c2)随所述同步带(b3)正向移动至触发所述前极限感应器(c3)时,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双向马达(a)反向转动,所述感应器片(c2)随所述同步带(b3)移动至触发所述后极限感应器(c1)时,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双向马达(a)停止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座(e2)通过导向连接结构可直线往返地连接在所述固定座(e1)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连接结构包括成型在所述活动座(e2)上的导向孔,设置在所述固定座(e1)的朝向所述活动座(e2)一端的端面上,且适合穿过所述导向孔的导向轴,以及设置在导向轴上防止所述活动座(e2)从所述导向轴退出的锁定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件为拧紧在所述导向轴上的螺母。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套设在所述导向轴上的偏压件为弹簧(e3)。
6.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e1)上成型有中心孔,所述活动座(e2)的尾部具有适合穿过所述中心孔的杆体。
7.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座(e2)上设置有夹持所述作标识件(f)的夹具。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d)呈“L”型,所述连杆(d)的一端与所述同步带(b3)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固定座(e1)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d)由分体的呈“L”型的第一连杆(d)部分,以及呈直线状的第二连杆(d)部分连接而成,且所述第一连杆(d)部分、所述第二连杆(d)部分对接后,所述第一连杆(d)部分的长度方向的中线与所述第二连杆(d)部分的长度方向的中线相互平行不重合。
10.如权利要求1-4、8-9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作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标识件(f)为印章或油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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