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排气后处理系统及用于排气后处理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35734.2 | 申请日: | 2015-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7591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A·德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曼恩能源方案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023 | 分类号: | F01N3/023;F01N9/00;B01D53/9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赵苏林;吕彩霞 |
地址: | 德国奥***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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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气 处理 系统 用于 方法 | ||
1.用于内燃机的排气后处理系统(2),所述排气后处理系统具有布置在内燃机(1)的下游,用于从所述排气中滤除烟粒的颗粒过滤器(4),和具有布置在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上游和所述内燃机(1)的下游,用于使SO2氧化成SO3的氧化催化转化器(3),其中SO3和/或沉析的H2SO4用于使颗粒过滤器(4)中的烟粒氧化,并因此用于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再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的下游的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区域中,SO3与烟粒之间的质量比为至少7:1,其特征还在于,所述内燃机燃烧的燃料中的硫含量超过1,000 pp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包含钒和/或钠和/或铁和/或铈和/或铯和/或这些元素的氧化物作为用于使SO2氧化成SO3的活性组分,其中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使用二氧化钛和/或二氧化硅作为基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包含组分为大于5%的钒作为活性组分。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的下游的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区域中,SO3与烟粒之间的质量比为至少12:1。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排气增压内燃机中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位于排气涡轮增压器的涡轮(5)的上游,其中所述颗粒过滤器(4)位于所述涡轮(5)的下游。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将用于使NO氧化成NO2的氧化催化转化器(6)布置在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上游和所述内燃机(1)的下游,其中NO2用于使所述颗粒过滤器中的烟粒氧化,并因此用于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再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使NO氧化成NO2的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6)并联地连接到用于使SO2氧化成SO3的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可以通过切断阀(7)将用于使NO氧化成NO2的氧化催化转化器(6)和/或用于使SO2氧化成SO3的氧化催化转化器从排气流中切断。
9. 用于对离开内燃机的排气进行排气后处理的方法,其中所述排气最初经由用于使SO2氧化成SO3的氧化催化转化器(3)传导,并在此后经由用于将烟粒从排气中滤除的颗粒过滤器(4)传导,其中在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中形成的SO3和/或沉析的H2SO4用于使所述颗粒过滤器(4)中的烟粒氧化,并因此用于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再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的下游的所述颗粒过滤器(4)的区域中,SO3与烟粒之间的质量比为至少7:1,其特征还在于,所述内燃机燃烧的燃料中的硫含量超过1,000 pp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排气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经由用于使SO2氧化成SO3的所述氧化催化转化器(3)来传导排气流,并且通过切断阀将用于使NO氧化成NO2的氧化催化转化器(6)从排气流中切断。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排气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排气后处理系统来进行所述排气后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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