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定滑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14643.0 | 申请日: | 2015-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7366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宝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3/04 | 分类号: | B66D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31283 | 代理人: | 薛琦,杨东明 |
地址: | 200137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定滑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定滑轮,尤其是固定于甲板护栏上的定滑轮。
背景技术
在船坞、码头上施工时,有时需要将下面的物品提到船的甲板上,为了便于提拉,施工人员一般会将提拉用的传动皮带搭在船的护栏上,然后以护栏为支撑,通过拉动传动皮带,将物品提拉到船的甲板上。
由于地面到甲板的高度约为14m-20m,高度较高,需要3-5人合力才能拉动传动皮带,且在拉的过程中传动皮带与护栏相互摩擦,会造成传动皮带的磨损,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拉动传动皮带耗费大量人力、传动皮带易磨损、操作安全性低等缺陷,提供一种定滑轮,该定滑轮可显著节省人力成本、对传动皮带的磨损小、操作安全性高、结构稳定且使用方便。
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定滑轮,包括固定架、滑轮机构和锁紧机构,其特点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空心套和U形卡槽,所述U形卡槽固定连接于所述空心套的一端部,且所述U形卡槽的U形截面平行于所述空心套的轴线;
所述滑轮机构包括滑轮支架和滑轮,所述滑轮支架包括两支撑杆,每一所述支撑杆的一端部固定于所述空心套的外表面,且每一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部连接所述滑轮,所述滑轮与两所述支撑杆之间为活动连接;
所述锁紧机构包括两锁紧杆、一压板和两锁紧套,每一所述锁紧杆分别连接于每一所述支撑杆,且两所述锁紧杆之间相互平行,所述压板的长度方向的两端部分别开有贯穿孔或槽,所述贯穿孔或槽的尺寸与每一所述锁紧杆的外形尺寸相匹配,且所述压板利用所述贯穿孔或槽套装于两所述锁紧杆,每一所述锁紧套分别套装于每一所述锁紧杆,所述压板位于所述锁紧套和所述锁紧杆的固定端之间。
较佳地,所述空心套包括第一套体、第二套体和第一锁紧螺钉,所述第一套体和第二套体相互分离,且所述第一套体和第二套体相互匹配形成所述空心套,所述第一锁紧螺钉贯穿过所述第一套体和第二套体将所述第一套体和第二套体连接为一体。其积极的进步效果是,此种设计方式,可使空心套套设于护栏的任意位置,且安装、拆卸方便;
较佳地,所述第一套体或第二套体均包括一套体和两凸缘,所述套体的截面形状均为圆弧形,所述套体的圆弧形的外表面分为相互对称的左侧表面和右侧表面;
所述左侧表面和右侧表面分别对称地设置有两所述凸缘,每一所述凸缘上开有第一锁紧通孔,且所述第一锁紧通孔的轴线垂直于所述套体的圆弧面的底面;
所述第一套体和第二套体上的所述第一锁紧通孔相互对应。
较佳地,所述第一锁紧通孔为螺纹孔。
较佳地,所述第一套体和第二套体为相同的同一组件。
较佳地,所述U形卡槽包括U形卡槽体和第二锁紧螺钉,所述U形卡槽体的开口端分别设置有两第二锁紧通孔,且两所述第二锁紧通孔的轴线重合,所述第二锁紧螺钉贯穿过两所述第二锁紧通孔。
较佳地,所述第二锁紧通孔为螺纹孔。
较佳地,所述锁紧杆为螺纹杆,所述锁紧套为锁紧螺母。
较佳地,所述压板的一端部开有贯穿孔,所述压板的另一端部开有U形槽,所述U形槽的开口方向平行于所述压板的宽度方向,且所述U形槽的开口开通至所述压板的边缘并与外界连通。
较佳地,所述滑轮与两所述支撑杆之间为铰链连接。
本发明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
(1)传动皮带通过滑轮拖拉,所需的拖拉力减小,且传动皮带的磨损减小,既节省了人力成本,又提高了操作的安全性;
(2)固定架包括空心套和U形卡槽,U形卡槽固定连接于空心套的一端部,且U形卡槽的U形截面平行于空心套的轴线,安装固定架时,空心套套于护栏上,U形卡槽卡于护栏旁的角钢上,此时,固定架在上下方向和左右方向上均被固定,结构稳定性较好;
(3)锁紧机构包括两锁紧杆、一压板和两锁紧套,且压板位于锁紧套和锁紧杆的固定端之间,传动皮带位于压板与滑轮之间,当需要将传动皮带固定时,只需用压板将传动皮带压紧在滑轮上,并用锁紧套进行锁紧,操作方便且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定滑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固定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压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固定架:1
空心套:11 第一套体:111 套体:1111
凸缘:1112 第一锁紧通孔:1112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21464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