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风型LED路灯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06127.3 | 申请日: | 2015-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639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1 |
发明(设计)人: | 叶伟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闻誉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29/83;F21V29/76;F21V7/04;F21Y115/10;F21W131/103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舒丁 |
地址: | 52338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风 led 路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灯具,特别是涉及一种通风型LED路灯。
背景技术
LED路灯具有节能、寿命长的特点,避免了时常需要更换灯泡的麻烦,受到越来越多的用户的青睐。但是,LED路灯的散热问题和安全问题也是重点问题。
传统的LED路灯因考虑安全性问题一般将散热器设置在封闭的外壳内甚至没有设散热器。这样造成LED路灯的通风性相对不足,影响LED路灯的散热效率,从而影响到其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散热效率高和安全好的通风型LED路灯。
该通风型LED路灯包括:灯头以及与灯头连接的灯杆。
灯头包括底座、与底座连接的第一散热板、与底座连接的第二散热板、与第一散热板连接的第一基板以及与第二散热板连接的第二基板。
底座内设有散热通道,底座在散热通道一侧设有第一散热板,底座在散热通道另一侧设有第二散热板。底座设有与第一散热板对应的第一开口,底座设有与第二散热板对应的第二开口。第一散热板与第一开口之间设有第一反光面,第二散热板与第二开口之间设有第二反光面。
第一基板设于第一散热板远离第二散热板的一面,第二基板设于第二散热板远离第一散热板的一面。第一散热板朝向第二散热板的一面以及第二散热板朝向第一散热板的一面均设有多个散热毛刺。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散热毛刺呈圆锥形。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反光面与第二反光面均呈圆弧形。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底座与散热通道均呈方形。底座在朝向第一反光面一边设有第一导风道,底座在朝向第二反光面一边设有第二导风道。第一散热板设有第三导风道,第二散热板设有第四导风道。第一导风道与第三带风道连通,第二导风道与第四导风道连通。第一散热板远离第一导风道一端设有第一出风口,第一出风口与第三导风道连通。第二散热板远离第二导风道一端设有第二出风口,第二出风口与第四导风道连通。第一出风口与第二出风口均与散热通道连通。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出风口向远离第一开口方向倾斜,第二出风口向远离第二开口方向倾斜。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散热毛刺设有多个分支。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每个分支均呈圆锥形。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多个分支呈圆周排列,每个分支的轴线均与散热毛刺的轴线平行。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底座在第一导风道和第二导风道处均设有多个挡片。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反光面与第二反光面均呈直板形。
上述通风型LED路灯,第一基板的热量可传输到第一散热板,第二基板的热量可传输到第二散热板中,第一散热板和第二散热板可将热量传输到散热毛刺中并将其散出,多个散热毛刺可提供更大的散热面积,有利于提高通风型LED路灯的散热效率。底座的中间开设有散热通道,有利于空气的流通,可提高散热毛刺周围的通风性,从而提高通风型LED路灯的散热效率。
第一导风道和第三导风道的连通有利于引导更多空气流过散热通道,第二导风道和第四导风道的连通也有利于引导更多空气流过散热通道,从而加快散热毛刺周围空气流通速度,以提高通风型LED路灯的散热效率。散热毛刺设有多个分支有利于提供更大的散热面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通风型LED路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通风型LED路灯的俯视图;
图3为图2所示的通风型LED路灯的剖视图;
附图中各标号的含义为:
10-通风型LED路灯;
110-灯头;
120-灯杆;
130-底座,131-第一开口,132-第二开口,133-第一反光面,134-第二反光面,135-第一导风道,136-第二导风道,137-挡片,138-散热通道;
140-第一散热板,141-第三导风道,142-第一出风口;
150-第二散热板,151-第四导风道,152-第二出风口;
160-散热毛刺;
170-第一基板;
180-第二基板。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图3所示,其中图1为本发明通风型LED路灯10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所示的通风型LED路灯10的俯视图;图3为图2所示的通风型LED路灯10的剖视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市闻誉实业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市闻誉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206127.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