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鹌鹑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190233.7 | 申请日: | 2015-04-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442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9 |
| 发明(设计)人: | 彭志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佳林种养合作社 |
| 主分类号: | C05F3/00 | 分类号: | C05F3/00;C05F17/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10200 湖南省长***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鹌鹑 养殖场 养殖 废弃物 处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鹌鹑养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鹌鹑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主要用于降低鹌鹑养殖场中的臭味。
背景技术
鹌鹑学名(Coturnix coturnix)体小而滚圆,褐色带明显的草黄色矛状条纹及不规则斑纹。鹌鹑肉质营养丰富,研究发现可见鹌鹑肉的蛋白质含量很高,脂肪和胆固醇含量相对较低,有健脑滋补的作用。每100克生鹌鹑肉中,含蛋白质22克、脂肪5克、胆固醇70毫克,能提供561千焦的热量;每100克带皮鹌鹑肉中,含蛋白质20克、脂肪12克、胆固醇76毫克,能提供804千焦的热量。
随着人们对鹌鹑营养价值的不断了解,鹌鹑在农业养殖中的地位越来越明显。但鹌鹑属于单胃动物,其消化系统非常简单,因此食物在鹌鹑体内不能进行完全的消化即排出体外,饲料中大约30%的营养素会在未吸收的情况下随粪便排出体外。同时排出的鹌鹑粪便含水率较高,若处理不善会造成养殖场污染严重,臭味大,细菌及致病菌大量繁殖,影响饲养环境,导致鹌鹑的传染病发生,给养殖户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处理鹌鹑养殖场养殖废物的方法,本方法可有效降低鹌鹑粪便中的营养素含量,减少污染,降低养殖场臭气。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鹌鹑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包括前处理与发酵。前处理是在鹌鹑饲养过程中每天饲喂活菌数为2×108~4×108cfu/ml的EM益生菌水溶液作为鹌鹑的饮用水。在饮用水中添加活性益生菌,通过益生菌提高鹌鹑消化系统内有益活菌的数量,促进肠道的消化吸收,提高食物的消化分解速率,降低鹌鹑粪便中营养物质的含量,从而降低鹌鹑粪便的臭味。发酵过程为将饲喂过EM益生菌水溶液的鹌鹑粪便填入发酵池,添加谷壳控制含水量小于60%,搅拌均匀,加入鹌鹑粪便质量0.01%~0.1%,活菌浓度为2×107~9×107cfu/ml的有机肥专用发酵菌剂,踩实,盖好塑料布,压紧,保证厌氧发酵环境,发酵10-15天。通过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将鹌鹑粪便中的有机物进行分解,使得鹌鹑粪便达到有效的发酵腐熟,粪便中的臭味及胺类物质发生转化,降低养殖环境的污染。同时,发酵过程中将发酵堆用塑料布密封,压紧,一方面保证厌氧发酵环境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防止发酵过程中气体溢出,影响饲养场的环境,造成臭气污染等。
具体的,在发酵过程,粪便的高度会有所下沉,要及时的下压并作好防漏气,漏雨处理。防止臭气溢出,避免雨水将发酵堆冲开,影响发酵效果,污染环境。
本发明从饲喂过程中即改变鹌鹑消化环境,提高消化活性,降低原始粪便的臭味,增加发酵过程,将饲喂与发酵过程统一进行,降低饲养环境污染,避免有害生物的泛滥,减少鹌鹑感染传染性疾病的风险,提高饲养的经济效率。由于饲养环境的改善,可进一步提高单位面积鹌鹑的饲养数量,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发酵完成的鹌鹑粪便可作为有机肥料使用,增加产业链,变废为宝,提高经济价值。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以例举的形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需要指出的是以下实施方式仅是以例举的方式对本发明所做的解释性说明,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此,所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以本发明的精神所做的等效的替换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鹌鹑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包括前处理与发酵。前处理过程中鹌鹑每天饲喂活菌数为2×108cfu/ml的EM益生菌水溶液作为鹌鹑的饮用水。饲养过程中将鹌鹑粪便及时收集,进行后续发酵过程。将饲喂过EM益生菌水溶液的鹌鹑粪便填入发酵池,添加谷壳控制含水量小于60%,搅拌均匀,加入鹌鹑粪便质量0.01%,活菌浓度为9×107cfu/ml的有机肥专用发酵菌剂,踩实,盖好塑料布,压紧,保证厌氧发酵环境,发酵10天,发酵过程,粪便的高度会有所下沉,要及时的下压并作好防漏气,漏雨处理。至完全腐熟。腐熟后的发酵粪便可做卫生物有机肥进行作物栽培使用,变废为宝,提高经济效率。
实施例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佳林种养合作社,未经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佳林种养合作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190233.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