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辊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58232.4 | 申请日: | 2015-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8124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8 |
发明(设计)人: | 三浦康彰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日铁住金工程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22D11/12 | 分类号: | B22D1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00 | 代理人: | 刘昕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都品川区***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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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装置 | ||
1.一种圆铸坯用的辊轧装置,具有:
上辊;
下辊;以及
致动器,其包括具有杆接头的杆以及使所述杆往复运动的主体部,
所述辊轧装置的特征在于,
所述上辊及所述下辊分别以能够在上下方向移动的方式配置,
所述上辊和所述下辊通过所述致动器连接,所述上辊及所述下辊中一方的辊A侧与所述主体部侧连接,另一方的辊B侧与所述杆接头侧连接,所述主体部配置在比所述上辊靠上方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主体部侧部件和杆接头侧部件,
所述主体部侧部件连接作为所述辊A的所述上辊和所述主体部,
所述杆接头侧部件连接作为所述辊B的所述下辊和所述杆接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主体部侧部件和杆接头侧部件,
所述主体部侧部件连接作为所述辊A的所述下辊和所述主体部,
所述杆接头侧部件连接作为所述辊B的所述上辊和所述杆接头。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部侧部件为臂,依次配置有支点A、所述辊A及所述主体部,并以支点A为中心转动,
所述杆接头侧部件为臂,依次配置有支点B、所述辊B及所述杆接头,并以支点B为中心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控制所述上辊及所述下辊的轧制量的垫块。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控制所述上辊及所述下辊的轧制量的垫块。
7.根据权利要求1~3、6中任一项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对所述上辊及所述下辊施加向上的力的重量调整单元。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对所述上辊及所述下辊施加向上的力的重量调整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对所述上辊及所述下辊施加向上的力的重量调整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1~3、6、8、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控制所述上辊向下方向移动位置的限位部。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控制所述上辊向下方向移动位置的限位部。
12.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控制所述上辊向下方向移动位置的限位部。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控制所述上辊向下方向移动位置的限位部。
14.根据权利要求1~3、6、8、9、11~13中任一项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动器为油压缸。
1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动器为油压缸。
1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动器为油压缸。
17.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动器为油压缸。
18.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辊轧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动器为油压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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