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应用于智能终端的文件浏览方法和智能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510129101.3 | 申请日: | 2015-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998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发明(设计)人: | 孙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F3/0484;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2384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用于 智能 终端 文件 浏览 方法 | ||
1.一种应用于智能终端的文件浏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智能终端的文件管理界面接收输入的N指滑动手势,其中,所述N大于或等于2;
所述智能终端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
若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左滑动,且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下一个文件夹,则所述智能终端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下一个文件夹;
若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右滑动,且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上一个文件夹,则所述智能终端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上一个文件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下一个文件夹之后包括:
打开所述下一个文件夹中的首个文件;
所述智能终端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上一个文件夹之后包括:
打开所述上一个文件中的首个文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下一个文件夹,包括:
显示所述下一个文件夹的文件目录;
所述智能终端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上一个文件夹,包括:
显示所述上一个文件夹的文件目录。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包括:
以所述智能终端的当前显示界面的水平向右方向为横坐标轴,识别在所述N指滑动手势输入的过程中,所述智能终端上的被触摸点的横坐标值的变化情况;
若识别出所述智能终端上的被触摸点的横坐标值由大变小,则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左滑动;
若识别出所述智能终端上的被触摸点的横坐标值由小变大,则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右滑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之后,还包括:
若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左滑动,且不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下一个文件夹,则输出指示当前浏览的文件夹为最后一个文件夹的提醒信息;
若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右滑动,且不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上一个文件夹,则输出指示当前浏览的文件夹为首个文件夹的提醒信息。
6.一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在所述智能终端的文件管理显示界面接收输入的N指滑动手势,其中,所述N大于或等于2;
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
跳转单元,用当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左滑动,且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下一个文件夹时,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下一个文件夹;当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右滑动,且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上一个文件夹时,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上一个文件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
运行单元,用于当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下一个文件夹后,打开所述下一个文件夹中的首个文件;当从当前浏览的文件夹跳转到所述上一个文件夹后,打开所述上一个文件夹中的首个文件。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跳转单元还用于:显示跳转后的文件夹的文件目录。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单元具体用于:以所述智能终端的当前显示界面的水平向右方向为横坐标轴,识别在所述N指滑动手势输入的过程中,所述智能终端上的被触摸点的横坐标值的变化情况;当识别出所述智能终端上的被触摸点的横坐标值由大变小时,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左滑动;当识别出所述智能终端上的被触摸点的横坐标值由小变大时,确定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右滑动。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
输出单元,用于:当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左滑动,且不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下一个文件夹时,输出指示当前浏览的文件夹为最后一个文件夹的提醒信息;当所述N指滑动手势的滑动方向为向右滑动,且不存在当前浏览的文件夹的上一个文件夹时,输出指示当前浏览的文件夹为首个文件夹的提醒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129101.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