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15006.8 | 申请日: | 2015-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9471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1 |
发明(设计)人: | 仝大明;顾剑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C21D1/18 | 分类号: | C21D1/18;C21D1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25 | 代理人: | 林君如 |
地址: | 20024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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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相变 塑性 热处理 变形 控制 方法 | ||
1.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步骤:
步骤一、奥氏体化工序:将工件均匀加热至奥氏体化温度,根据材料成分进行保温,使其充分奥氏体化;
步骤二、淬火工序:将工件置于淬火液中,或进行喷雾进行急速冷却,冷却至一定温度;
步骤三、相变塑性下的矫形工序:对工件进行压力矫形,被矫形工件此时正发生相变,由于相变塑性和部分未转变奥氏体的存在,施加载荷远低于该温度下材料的屈服强度,工件发生矫形所需的塑性变形;
步骤四、回火工序:将工件置于回火炉中,控制温度为300-650℃进行中温或高温回火热处理,回火结束后即可得到尺寸公差合格的工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处理低合金钢时的保温时间为10-60min,处理高合金钢时的保温时间为30-120min。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处理工具钢、弹簧钢或高强度合金钢时,将工件淬冷至Ms点以下50-80℃时将工件取出,淬火液的选取根据不同零部件而不同,在冷速较大的前提下保证淬火过程中零部件不会变形开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处理贝氏体钢时,需要进行下贝氏体等温淬火,淬冷至贝氏体等温温度等温,等温时间为原等温时间的20-40%,随后将工件取出,淬火液的选取根据不同零部件而不同,在冷速较大的前提下保证淬火过程中零部件不会变形开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处理普通碳素钢、结构钢等低合金钢,淬冷至室温后,迅速将工件转移至矫形设备处,利用马氏体自回火相变塑性进行矫形,淬火结束到矫形开始之间的停留时间不超过10-15分钟,淬火液的选取根据不同零部件而不同,在冷速较大的前提下保证淬火过程中零部件不会变形开裂。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三与步骤四之间,还可加入继续淬火工序,在完成步骤三后,工件若温度尚未达到淬火终了温度,对其进一步进行冷却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处理贝氏体钢时,在完成步骤三后,将工件返回炉内,在贝氏体等温温度下继续等温,直至相变结束。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相变塑性的热处理变形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施加的载荷为材料屈服强度的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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