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预制圆管桩及连接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84856.6 | 申请日: | 2015-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52421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30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富;王威汐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5/30 | 分类号: | E02D5/30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赵妍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预制 圆管 连接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预制管桩及连接方法,属于建筑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预制管桩以其生产成本低,配筋率小,节约钢材,承载力大,施工周期短,技术难度低等诸多优点在建筑业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在预制管桩使用过程中,如果设计的桩长较长,就需要有多根预制管桩组合使用。目前管桩通常为筒状结构,两端包裹有钢套箍,钢套箍表面平齐,焊接时只能进行为外部焊接,连接强度差。这种连接方式仅是表面的链接,连接强度差,存在安全隐患。另外由于施工管理不善,当焊接完成后,达不到焊接质量要求或者达不到时间间隔就继续进行压桩工作,容易出现断桩现象。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预制管桩快速连接方法,这种接桩方法在不延长接桩时间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了预制管桩的连接强度,有效避免了在压桩过程中出现的断桩现象。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预制圆管桩,其截面为圆环形截面,在其内部设有与管桩同轴线的圆形通孔,在预制管桩的两端设有相互对称的且用于接桩时形成焊接天窗孔凹槽。
所述预制管桩顶部的环形面上设有锚孔,底部的环形面上预留锚固钢筋。
位于上层的预制管桩通过底部的锚固钢筋插入下层预制管桩的顶部锚孔进行锚固连接。
所述预制管桩两端凹槽均被钢套箍包裹。
相邻的预制管桩之间,其外圈通过焊接接桩;其内圈通过天窗孔进行内部焊接。
相邻的预制管桩之间相互对应的凹槽形成焊接天窗孔。
所述的焊接天窗孔通过弧形H型钢板焊接封堵。
所述预制管桩在接桩完成后内部进行注浆处理。
上述装置具体的连接方法如下:
步骤1、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桩位后经第一根管桩压入到地面以下,在地面以上预留1m左右进行接桩;
步骤2、吊装第二根管桩,在锚孔内注浆,将第二根管桩与第一根管桩的锚筋和锚孔锚固连接,并保证垂直度;
步骤3、对上下两根管桩的外表面进行焊接;
步骤4、通过两根管桩桩端凹槽形成的焊接天窗口进行管桩内部焊接;
步骤5、采用圆弧H型钢板封堵焊接天窗;
步骤6、进行下一步压桩工作;
步骤7、重复上述步骤1-6,直到达到设计标高;
步骤8、最后进行管桩内部灌浆处理。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这种预制圆形管桩,上下两端均有凹槽,形成焊接天窗,且预制管桩顶部的环形面上设有锚孔,底部的环形面上预留锚固钢筋。上下管桩之间通过锚筋和锚孔进行连接,外表面通过焊接连接,内表面通过焊接天窗进行内部焊接,确保了焊接强度,大大降低了断桩的出现。
附图说明
图1(a)-图1(c)为预制管桩顶部锚筋孔注浆完成后的剖面示意图;
图2(a)-图2(c)为预制管桩底部预留钢筋插入上一节管桩顶部孔注浆孔后的剖面示意图;
图3(a)-图3(c)为预制管桩外表面接缝处焊接完成后的剖面示意图;
图4(a)-图4(c)为预制管桩内表面接缝处焊接完成后的剖面示意图;
图5(a)-图5(c)为天窗孔封堵后的剖面示意图;
图6(a)-图6(c)为管桩内部注浆完成后的剖面示意图;
图7为天窗孔封堵钢板的示意图;
图8为单个预制管桩的示意图。
图中:1-预制管桩;1-1-钢套箍;1-2-锚孔;1-3锚筋孔内注浆体;1-4锚固钢筋,1-5外表面焊接缝;2-天窗孔封堵钢板;3预制管桩内注浆体;4-天窗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预制管桩1为一个柱状结构,其截面为圆环形截面,内部有圆形的通孔;预制管桩两端均有凹槽,接桩时形成焊接天窗孔4;
预制管桩顶部有锚孔1-2,底部有预留锚固钢筋1-4;位于上层的预制管桩通过底部的锚固钢筋插入下层预制管桩的顶部锚孔进行锚固连接。
所述预制管桩两端凹槽均被钢套箍1-1包裹;
如图3,图4所示,所述预制管桩外侧通过焊接接桩,所述预制管桩内侧通过天窗孔进行内部焊接;具体的焊接缝如图3、图4所示的外表面焊接缝1-5,内表面焊接缝1-6。
预制管桩的焊接天窗孔最后通过弧形H型钢板焊接封堵;
所述预制管桩接桩后内部需要进行注浆处理,如图6所示为管桩内部注浆完成后的剖面示意图中形成的预制管桩内注浆体3。
上述装置具体的连接方法如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084856.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