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的阻燃纱线制得的织物和及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79406.8 | 申请日: | 2015-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3095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9 |
发明(设计)人: | 钱春芳;汪晓峰;吴佳;张光旭;陈晟晖;沈剑;胡征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特安纶纤维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2G3/04 | 分类号: | D02G3/04;D01F6/80;C08G69/42;A41D3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驰纳智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67 | 代理人: | 蒋路帆 |
地址: | 200336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芳香族 聚酰胺 聚芳砜 聚合物 纤维 阻燃 纱线 织物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纱线,其包含:
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包含一种低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1)和一种高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2),所述低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1)的强度小于等于10cN/dtex以下,所述高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2)的强度为大于10cN/dtex;常规阻燃纤维(B),所述常规阻燃纤维选自阻燃尼龙、阻燃涤纶、阻燃腈纶;
阻燃纤维素纤维(C);
所述低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1)为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
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由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制得,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包含40-98wt%的芳香族聚酰胺,2-60wt%的聚芳砜,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是混合的;
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在10%的NaOH溶液中85℃下浸泡5小时的强度保持率是70%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在10%的NaOH溶液中85℃下浸泡5小时的强度保持率是80%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在10%的NaOH溶液中85℃下浸泡5小时的强度保持率是85%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纱线中按重量计,含有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25wt%-45wt%,常规阻燃纤维(B)20wt%-40wt%,阻燃纤维素纤维(C)15wt%-35wt%。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纱线中按重量计,含有低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1)20wt%-40wt%,高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2)5wt%-25wt%,常规阻燃纤维(B)20wt%-40wt%,阻燃纤维素纤维(C)15wt%-35wt%。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低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1)的玻璃化温度在250℃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低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1)的LOI值为26以上。
8.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低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纤维(A1)的LOI值为33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常规阻燃纤维(B)的LOI值为26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常规阻燃纤维(B)的纤维断裂强度为4.5cN/dtex以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纱线中包含导电纤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纱线,所述导电纤维在纱线中的含量为0.5-5%。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纱线,所述导电纤维在纱线中的含量为1-4%。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纱线,所述导电纤维在纱线中的含量为2-3%。
1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中,所述芳香族聚酰胺为苯二甲酰对苯二胺或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或聚砜酰胺或聚对苯甲酰胺。
1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具有2.5cN/dtex以上的强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具有2.5-3.5cN/dtex的强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具有2.8-3.2cN/dtex的强度。
19.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具有280℃以上的玻璃化温度。
20.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纱线,所述芳香族聚酰胺和聚芳砜的共混聚合物纤维(A11)具有300℃以上的玻璃化温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特安纶纤维有限公司,未经上海特安纶纤维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079406.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