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应用无效
| 申请号: | 201510078293.X | 申请日: | 2015-02-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229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0 |
| 发明(设计)人: | 毛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昌县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6/536 | 分类号: | A61K36/536;A61P1/12;A61P31/14;A61K35/62 |
| 代理公司: | 杭州宇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1 | 代理人: | 张宇娟;施海寅 |
| 地址: | 312500 浙江省绍***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小儿 轮状病毒 腹泻 中药 组合 及其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药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轮状病毒有明显的季节性,它特别喜欢在20℃左右气温下活跃。秋冬交接时期尤其要注意,儿童多集中在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感染轮状病毒,故又称秋季腹泻。
轮状病毒是引起婴幼儿腹泻的主要病原体之一,是导致5岁以下婴幼儿腹泻的主要原因。
我国每年有近4万名儿童因轮状病毒腹泻死亡,约占中国5岁以下儿童总死亡人数的12%。我国各省、市均有暴发流行的记载。全年均可发生,秋冬为流行高峰。42%的轮状病毒感染者没有症状,但可传播病毒,腹泻患儿和无症状的带病毒者是主要的传染源。轮状病毒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进行传播,也可通过污染的水、土壤、食物、玩具、衣物、用具等间接传播,较难预防。
轮状病毒腹泻大多发生在6—24月龄的婴幼儿,该病除了引起肠道内感染,腹泻、脱水、电解质紊乱等,还可引起病毒血症,导致更为严重的并发症,如心肌炎、脑炎、肺炎、肝炎或急性胰腺炎等。中国CDC轮状病毒腹泻疾病负担最新数据显示:5岁以下儿童轮状病毒腹泻门诊平均费用168元/次(92—230元/次),5岁以下儿童轮状病毒腹泻住院平均费用3145元/次(2760—4909元/次)。因此如何提供一种能够提高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治疗效果的药物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根据中医理论,通过数年的药物筛选和反复临床验证,提供一种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的中药汤剂,其特点是成本低,使用方便,能有效的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拟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方面涉及一种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组合物由如下配比的中药原料制备而成:
跌打草3-7份,毛连菜3-7份,夏枯草5~15份,地龙5~15份,优选的,所述的中药组合物不包括其它中药或西药组分。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的中药原料的重量配比为跌打草4-6份,毛连菜4-6份,夏枯草7~13份,地龙7~13份,优选的,所述的重量配比为跌打草5份,毛连菜5份,夏枯草10份,地龙10份。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的中药组合物为口服制剂。
本发明另一方面还涉及上述中药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药物中的应用。
本发明所涉及的中药材通常是其中药正名,拉丁名和异名为参考。
跌打草:拉丁名Herba Asystasiae Gangeticae,别称:细穗爵床、盗偷草。性味:味辛;性平
毛连菜,拉丁名:Picris japonica Thunb。蒙药名:希日图如古,别名:枪刀菜、希日一明占。性味:味苦、辛,性凉。功效:泻火解毒,祛瘀止痛,利小便。
本发明的治疗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的中药组合物通过临床研究,治疗小儿轮状病毒性腹泻疗效确切、明显。
具体实施方式
若未特别说明,实施例中所用的技术手段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常规手段。
实施例1:
1临床资料
轮状病毒性腹泻60例,年龄6~24月的婴幼儿。
1.2诊断标准
1.2.1中医诊断标准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以及《中医儿科学》(汪受传主编)标准:1)大便次数增多呈水样或蛋花样,或夹有少量粘液,泻势急迫,量多次频。2)气味臭秽,腹痛,阵哭。3)舌质红,苔黄腻,脉滑数。
1.2.2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诸福棠实用儿科学》[胡亚美.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标准:1)起病急,常伴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可伴呕吐。2)大便次数增多,呈黄白水样或蛋花汤样,无腥臭味,无脓血。3)便常规可见脂肪滴及少量白细胞。4)大便细菌培养阴性。5)大便轮状病毒抗原ELISA检查呈阳性。
1.3病例纳入标准
1)符合轮状病毒性腹泻西医诊断标准;2)符合中医辨证湿热型的标准;3)年龄在6—24个月的婴幼儿;4)病程在72小时内;5)近1个月未患其他感染性疾病;6)病程中未使用过抗生素、抗病毒、止泻药物治疗。
1.4病例排除标准
1)年龄在6个月以下,24个月以上;
2)排外其他内外科疾病引起的腹泻患儿;
3)排除腹泻重症及中医辨证非湿热型者。
2治疗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昌县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新昌县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078293.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从地龙中提取的CAT酶
- 下一篇:自冲刷式炒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