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060845.4 | 申请日: | 2015-02-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838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 发明(设计)人: | 江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627 | 分类号: | H04N21/4627;H04N21/441;H04N21/466 |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曾娟 |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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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 设备 使用人 识别 技术 账户 管理 用户 方法 | ||
1.一种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电视开机,启动人脸识别模块;通过人脸数据采集及数据分析,匹配出使用者的用户账户;
2)若新用户首次使用电视时,建立新用户账户;
3)记录并存储新用户数据;
4)如果识别到用户账户,匹配用户账户内的各项数据;
5)如果有多个使用者,对各使用者的数据进行折中处理;
6)根据用户账户内的各项数据对电视进行参数设置;
7)如果用户参数有变化,记录下新数据并存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5包括:判断是否是独立的使用者;如果不是独立的使用者,对每个使用者进行用户匹配,再对各使用者的用户数据进行折中处理;如果是独立的使用者,匹配用户账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是在人脸识别模块、Android操作系统的支持下实现。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脸识别模块包括人脸数据采集模块及人脸数据分析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6中所述的各项数据包括用户使用习惯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3中所述新用户数据包括用户使用习惯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视设备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账户管理用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户使用习惯数据包括:电视图像模式、声音模式、喜好节目、应用喜好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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