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知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56607.6 | 申请日: | 2015-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2037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发明(设计)人: | 岸胜;北条达也;坪井宏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自倍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5B19/04 | 分类号: | G05B19/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31210 | 代理人: | 肖华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千代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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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知 装置 | ||
1.一种通知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户信息存储部,其对识别用户的用户信息和与用户相对应的职责一起进行存储;
职责对应存储部,其对与系统发生的事态相对应的职责进行存储,所述系统由监视控制对象的设备以及对所述设备进行监视控制的监视控制装置构成;
检测部,其对所述系统发生的事态进行检测;
职责取得部,其从所述职责对应存储部取得与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事态相对应的职责;
用户信息取得部,其从所述用户信息存储部取得与所述职责取得部取得的职责相对应的用户信息;以及
通知部,其对于由所述用户信息取得部取得的用户信息所确定的用户,通知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事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知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知部将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事态送出至由所述用户信息确定的终端,由此对所述用户进行通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通知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通知终端决定部,其确定由所述用户信息确定并能够通信的终端,
所述通知部将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事态送出至所述通知终端决定部所确定的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通知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回信接收部,其接收来自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事态的送出目标的回信,
所述职责对应存储部中,职责根据权限的种类构成为阶层结构,作成该阶层结构的职责与事态相对应,
所述通知部将回信要求与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的事态一起送出,
在所述通知部送出所述回信要求后,在设定的时间内,所述回信接收部没有接收到回信的情况下,所述职责取得部重新取得比之前取得的职责更上位阶层的职责。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通知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发生的事态为所述系统发生的异常,
所述事态的通知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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