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机械器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056003.1 | 申请日: | 2015-02-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2155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8 |
| 发明(设计)人: | 须田秀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 主分类号: | H02H7/08 | 分类号: | H02H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艳君;李洋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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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保护功能 电机驱动 驱动信号 输出电机 控制器 操作开关 电动机械 电机停止 接通 硬件保护电路 保护条件 操作状态 动作状态 切断信号 停止状态 通电路径 断开 电机 电池 监视 | ||
1.一种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电机;
第一开关元件以及第二开关元件,它们在从电源至所述电机的通电路径上串联连接设置;
操作部,其接受用于使所述电机驱动的来自外部的操作输入;
控制部,其具有控制功能和保护功能,所述控制功能是根据所述操作部的操作状态输出用于使所述第一开关元件接通的控制信号的功能,所述保护功能是当输出所述控制信号时,在规定的保护条件成立的情况下,不论所述操作部的操作状态如何,均停止所述控制信号的输出的功能;以及
监视部,其监视基于所述控制部的所述保护功能的动作状态,在所述保护功能动作了的情况下,输出用于使所述第二开关元件断开的断开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监视部基于该电动机械器具内的状态中的至少两种状态,对所述保护功能的动作状态进行监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种状态中的一方是表示所述电机的动作状态的动作相关状态,
在所述电机的驱动开始后,在所述动作相关状态满足所述电机停止的条件亦即电机停止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所述两种状态中的另一方的状态成为特定的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监视部输出所述断开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另一方的状态是所述操作部的操作状态,
所述特定的状态是指所述操作部被操作至用于使所述电机驱动的规定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机停止条件是没有对所述电机施加所述电机的驱动所必需的电压。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机停止条件是没有从所述控制部输出所述控制信号。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机停止条件是所述第一开关元件的通电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的电压阈值以上,所述规定的电压阈值比所述第一开关元件接通从而所述电机驱动时的所述第一开关元件的通电端子间的电压高。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具备强制断开部,所述强制断开部在从所述监视部输出所述断开信号的情况下,不论来自所述控制部的所述控制信号的输出有无,均使所述第一开关元件断开。
9.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监视部在输出了所述断开信号的情况下,继续所述断开信号的输出,直至特定的解除条件成立。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机械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解除条件是所述操作部的操作状态被操作成用于使所述电机的驱动停止的规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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