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口臭牙膏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037868.3 | 申请日: | 2015-01-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061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13 |
| 发明(设计)人: | 蒙衍强;唐献兰;文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1/00 |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 45102 | 代理人: | 韦永青 |
| 地址: | 545004 广西壮族自***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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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口臭 牙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牙膏,尤其是一种除口臭牙膏。
背景技术
口气清新是口腔没有异味的基本表现, 而口臭势必产生口腔异味。口臭气味的主要成份是挥发性硫化物( volatilesulfur compounds, VSCs) , 其中90%为硫化氢( H2S) 和甲硫醇( CH3SH) 。大量研究证明,口腔微生物与口臭及口气中硫化物关系密切, 其中螺旋体是与口腔中挥发含硫化物及口臭的产生有关的口腔微生物之一。因此, 要使口气清新, 必须要清除口臭。
牙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日用品,通常人们在每天早晚都要使用牙膏牙刷,它不仅能清洁和保护牙齿,更能直接和快速的改善口腔环境。常规的牙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清洁口腔、改善口气,但针对口臭的作用并不明显,尤其是不能长效抑制口腔异味。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有延长口气清新时间之功效的除口臭牙膏。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的成分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摩擦剂13%-50%;保湿剂 20%-65%;发泡剂 2.0%-2.2%;增稠剂1.2%-1.5%;改性竹炭 3%-8%;竹醋液 1%-5%;糖精钠 0.3%;尼泊金酯0.15%;焦磷酸钠 0.15%-0.3%;食用香精 1.0%-1.2%;去离子水余量。
上述技术方案中,更具体的方案还可以是:所述摩擦剂为二水合磷酸氢钙、氢氧化铝或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二水合磷酸氢钙与二氧化硅的组合物或氢氧化铝与二氧化硅的组合物;所述保湿剂为甘油、山梨醇、丙二醇或聚乙二醇中的一种或任意混合物;所述增稠剂为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乙基纤维素、羟丙基瓜尔胶、黄原胶或卡拉胶中的一种或羧甲基纤维素钠与其他任一增稠剂的组合;所述发泡剂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与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组合物。
进一步的:所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酰肌氨酸钠或α-烯基磺酸钠中的一种;所述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吐温。
本发明所说的竹醋液,含有200 多种有机化合物,能够对硫化物、氢化物、甲醇、苯和酚等有害化学物质起到吸收、分解异味和消臭作用。
本发明所述的改性竹炭,其竹炭比重大、空隙多,具有超大表面积,比表面积高达300m2/g以上,是一般活性炭的6倍,极强的吸附性能能有效吸收硫醇、硫醚类嗅味等各种有害化学物质,物质消除腥臭味。经过硝酸铜改性后,竹炭不仅保留了原来的性能,而且由于Cu2+的存在,大大增强了竹炭的杀菌性能,吸收挥发性硫化合物, 如硫化氢、甲基硫醇和乙基硫化物的能力也大幅提高。
本发明与现有牙膏相比,具有可提高口气清新度及延长口气清新时间的功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下列各实施例中,所涉及的百分比除非另有说明,均是以重量百分比计算。
一、除口臭牙膏的配制:
1、改性竹炭的制备:
取120-150目毛竹炭按1g /10mL固液比与0.1mol/L Cu(NO3)2溶液在60℃下反应2h,反应完成后,将竹炭用蒸馏水洗涤至滤液无Cu2+,置于温度为100℃的恒温干燥箱12~24h, 然后经机械粉粹至800~1500目备用;
2、牙膏制备:
把糖精钠、焦磷酸钠等盐原料预溶于定量水中;
将保湿剂加入制膏机内,将增稠剂加入其中,高速搅拌8-10分钟后将前述溶液加进保湿剂内,继续搅拌至增稠剂完全分散;
加入摩擦剂、改性竹炭粉、发泡剂,在真空下高速搅拌10分钟;
加入竹醋液、尼泊金酯和食用香精,在真空下继续高速搅拌5-8分钟。完成制膏前真空度要求在0.096MPa以上;
膏体用复合管包装。
二、实施例1至5中的除口臭牙膏组成原料及重量百分比含量如下表1:
三、临床试验部分:
1、硫化物测定仪分析法
使用便携式硫化物测定仪( Halimeter 4710- 3型, 美国Interscan 公司制造) ,直接读取受试者口气中硫化物( volatile sulfur comounds, VSCs)的ppb 浓度值,记录口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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