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废弃脱硝催化剂综合利用的酸浸还原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510014516.6 | 申请日: | 2015-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493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7 |
发明(设计)人: | 张兵兵;柳少军;李俊峰;王学伟;张海星;史利涛;贺小五;刘松贺;赵海鹏;于丹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G31/02 | 分类号: | C01G31/02;C01G23/053 |
代理公司: | 郑州科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02 | 代理人: | 张欣棠 |
地址: | 462000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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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废弃 催化剂 综合利用 还原 方法 | ||
1.一种废弃脱硝催化剂综合利用的酸浸还原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工艺过程:
(1)粉碎:废弃脱硝催化剂粉碎至平均粒径为0.25-0.30mm;
(2)酸浸还原:向步骤(1)所得粉碎后的废弃脱硝催化剂加入一定浓度的酸液至溶液pH为2-3,然后加入还原剂在90-120℃条件下反应1-3小时,其中废弃脱硝催化剂与还原剂质量之比为200-350,过滤得到滤液a和滤渣b;
(3)富集:向步骤(2)得到的滤液a中加入碱液,调节pH至4-6,在60-90℃条件下反应60-90min,过滤得到滤渣c;
(4)氧化:向步骤(3)得到的滤渣c中加入一定浓度的硝酸至溶液pH为4-5,加热至沸腾20-30min,过滤即得到五氧化二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脱硝催化剂综合利用的酸浸还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2)中的酸液为硫酸溶液或盐酸溶液,硫酸溶液来自于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产生的废硫酸,质量分数为6%-15%,盐酸溶液来自于氯化法生产钛白粉产生的废盐酸,质量分数为17%-23%。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脱硝催化剂综合利用的酸浸还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2)中的还原剂为Na2SO3、K2SO3、NaHSO3或KHSO3。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废弃脱硝催化剂综合利用的酸浸还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2)中的滤渣b用于代替钛铁矿作为硫酸法生产钛白粉的原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脱硝催化剂综合利用的酸浸还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3)中的碱液为氨水、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脱硝催化剂综合利用的酸浸还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4)中的硝酸的质量分数为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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