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互动触控系统及光源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003553.7 | 申请日: | 2015-01-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0541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2 |
| 发明(设计)人: | 廖建中;林姚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3/042 | 分类号: | G06F3/042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王永建 |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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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互动 系统 光源 装置 | ||
1.一种互动触控系统,包括一显示装置、一光源装置以及一不可见光侦测装置;
所述显示装置适于提供一影像光束至一显示面;
所述光源装置包括一发光元件以及一导光元件;其中所述导光元件具有一圆锥面及一柱状曲面,所述柱状曲面朝向所述圆锥面,所述柱状曲面的至少部分区段的曲率中心不位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上,所述发光元件适于往所述圆锥面发出一不可见光束,所述不可见光束被所述圆锥面及所述柱状曲面反射而发散并涵盖所述显示面;
其中当一物件移至所述显示面时,所述不可见光束被所述物件反射而被所述不可见光侦测装置侦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可见光束依序被所述圆锥面及所述柱状曲面反射后沿平行所述显示面的方向传递。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垂直于所述显示面,所述圆锥面的顶角为90度,所述发光元件的出光方向平行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曲面的所有曲率中心轴平行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可见光束的一部分被所述圆锥面反射后往所述显示面所在区域传递,所述不可见光束的另一部分被所述圆锥面反射后往所述柱状曲面传递,并被所述柱状曲面反射而往所述显示面所在区域传递。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所在区域与所述柱状曲面分别位于所述圆锥面的所述中心轴的相对两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装置配置于所述显示面的一边缘,所述不可见光束被所述圆锥面及所述柱状曲面反射后的发散角为大于或等于180度以涵盖所述显示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曲面为半圆柱凹面,且所述凹面朝向所述圆锥面。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曲面上具有一反射层,且所述反射层对应所述这些曲率中心不位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的部分区段。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动触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元件为一柱状体,且所述柱状曲面位于所述柱状体的柱状表面上,所述圆锥面位于所述柱状体的一侧面。
11.一种光源装置,适用于一互动触控系统,所述互动触控系统包括一显示装置及一不可见光侦测装置,所述显示装置适于提供一影像光束至一显示面,所述光源装置包括一发光元件以及一导光元件;
所述导光元件具有一圆锥面及一柱状曲面,其中所述柱状曲面朝向所述圆锥面,所述柱状曲面的至少部分区段的曲率中心不位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上,所述发光元件适于往所述圆锥面发出一不可见光束,所述不可见光束被所述圆锥面及所述柱状曲面反射而发散并涵盖所述显示面,当一物件移至所述显示面时,所述不可见光束被所述物件反射而被所述不可见光侦测装置侦测。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可见光束依序被所述圆锥面及所述柱状曲面反射后沿平行所述显示面的方向传递。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垂直于所述显示面,所述圆锥面的顶角为90度,所述发光元件的出光方向平行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曲面的所有曲率中心轴平行于所述圆锥面的中心轴。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可见光束的一部分被所述圆锥面反射后往所述显示面所在区域传递,所述不可见光束的另一部分被所述圆锥面反射后往所述柱状曲面传递,并被所述柱状曲面反射而往所述显示面所在区域传递。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所在区域与所述柱状曲面分别位于所述圆锥面的所述中心轴的相对两侧。
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装置配置于所述显示面的一边缘,所述不可见光束被所述圆锥面及所述柱状曲面反射后的发散角为大于或等于180度以涵盖所述显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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