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获得性能改进的皮革的鞣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54100.0 | 申请日: | 2014-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2300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2 |
发明(设计)人: | W.C.F.劳伦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狄亚聚酰胺特殊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4C1/08 | 分类号: | C14C1/08;C14C3/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李军;徐厚才 |
地址: | 巴西圣*** | 国省代码: | 巴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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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方法 | ||
1.鞣制生皮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a)由将生皮浸入具有酸和盐的浴中组成的酸洗步骤,随后
b)由将生皮浸入具有铬盐的浴中组成的鞣制步骤,随后
c)由将生皮浸入具有碱化剂的浴中组成的碱化步骤;
其特征在于,在步骤b)与c)之间增加使用有机酸的再酸化步骤,这些有机酸选自戊二酸(GA)、2-甲基戊二酸(MGA)、丁二酸、2-乙基丁二酸(ESA)、己二酸(AA)、马来酸酐、富马酸酐、三羧酸、羟基羧酸、以及其混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中使用的有机酸包含2-甲基戊二酸(MGA)和2-乙基-丁二酸(ESA)的混合物。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中使用的有机酸包含:
·在70与100重量%之间的MGA;
·在0与30重量%之间的ESA;以及此外
·在0与15重量%之间的AA。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中使用的有机酸包含己二酸、戊二酸和丁二酸的混合物。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中使用的有机酸包含:
·在10与85重量%之间的己二酸,
·在10与70重量%之间的戊二酸,以及
·在3与30重量%之间的丁二酸。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中使用的有机酸的量是包括在待处理的生皮的重量的0.25%与10%之间。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中使用的有机酸的量是包括在待处理的生皮的重量的0.5%与5%之间。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中使用的有机酸的量是包括在待处理的生皮的重量的0.7%与3%之间。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后得到的pH包括在2.6与3.5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再酸化步骤后得到的pH包括在2.6与3之间。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铬已经穿过该生皮截面后进行该碱化步骤c)。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包括在10与25小时之间的时间期间进行该再酸化步骤,以便使得铬能够穿过该生皮截面。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碱化步骤c)后得到的pH包括在3.6与4.2之间。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酸洗步骤的浴相对于待处理的生皮的重量包含:
·在25与75重量%之间的水
·在3与12重量%之间的NaCl,以及
·在0.1与3重量%之间的H2SO4。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酸洗步骤的浴进一步包含漂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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